接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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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丈夫喝得酩酊大醉,两眼发愣,面色铁青。他见我正流泪,就在孩子们的枕头边盘腿坐下,骂了起来:‘哭什么!见我喝完酒回家,就故意挤几滴眼泪,跟我赌气,是吧?’”
“我回嘴说:‘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大半给你喝掉了,孩子们的学费也付不出,配给米也买不起,还要天天喝到深更半夜才回来。’我俩经常这样拌嘴,而那天晚上丈夫的火气特别大。”
“他暴跳如雷说:‘挣了几个钱,别以为了不起!老子失了业,你就瞧不起老子,老子不是食客!’他还说‘你是吃醋了吧?混账东西,撒泡尿照照,你那副嘴脸连吃醋也不配。’说毕,冷不防搧了我一个耳光。”
“我料他又要胡闹了,就把身子缩成一团。他怪笑着说:‘我迟早要和你离婚,跟静代一起过日子,你等着瞧吧!’我忍住了她的侮辱,居然不觉得嫉妒。”
“静代现在变成了什么样性情的女子,我不知道,但她绝不可能真打算和这个窝囊废结婚的。丈夫听信了她那套骗钱的鬼话,最后只能落得人财两空,悔之莫及。”
“正想着,丈夫又喝道:‘瞧你眼神!这算是老婆的眼神吗?妈的,真气人!’边唤着,边站起身来,朝我的腰眼和胸口踢了几脚。见我被踢的一下子憋住气,不能动弹,就转身用脚呼地勾翻了孩子们的被子。”
“朦胧中的孩子们刚睁开眼,就被他揪住衣领狠揍起来。丈夫醉后,经常是这样胡闹发酒疯的。孩子们哭喊着,‘妈妈呀!妈妈呀!’我昏昏沉沉地挣扎着站起来,朝土间走去。”
“孩子们未来的不幸,我自身的遭遇,以及一种莫名状的恐惧,全都涌上心头。真是可怕啊!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一根木门闩。”
“丈夫还在打孩子。七岁的长子叫唤着逃开了,五岁的幼女脸涨得通红,瞪大眼睛,哇哇哭得声嘶力竭,仍在挨揍。”
“我猛地抡起门闩,奋力朝丈夫头部打去。他吃了第一棒,摇晃了一下,转身想朝我扑来。我一阵害怕慌忙再打第二棒。”
“这一下,丈夫身体一软,合仆倒地。倒下后,还想起身,我更恐惧,又居高临下对他头上打了第三棒。”
“他在榻榻米上吐出了鲜血。前后只有五六秒钟工夫,但我就像干完一整天活那样,精疲力竭地瘫坐下来……”
须村里子杀害亲夫的犯罪事实,大体如此。
她是自首后被捕的。根据她的供词,警视厅搜查一科详细调查了现场,确认供词完全属实。须村要吉的死因,是被橡木棒猛击头部造成后脑头盖骨骨折。
自从本案见报后,社会舆论都倒向须村里子。慰问信、素不相识者送的慰问品,大批寄到警视厅。无庸讳言,大部分是妇女寄的。
案件移交审判后,同情的呼声更高。实际上,妇女杂志特别起劲,刊载了大量评论文章,当然是站在须村里子一边的。
在众多评论家当中,对此本案最感兴趣、发言最多的,是闻名的妇女评论家高森泷子。她自本案见报起就开始发表意见,在各种杂志、尤其是面向妇女的杂志上,详加评论。把她已发表的文章归纳起来,要点如下:
“日本家庭中丈夫的专横跋扈,再也没有比本案中的须村要吉表现的淋漓尽致了。他尽管不能自立,不能养家,却拿钱去酗酒,搞情妇。在他的头脑里,什么妻子的不幸、儿女的前途,连影子也没有。更何况这些钱都是妻子含辛茹苦挣得的生活费。
“中年男子对疲惫的妻子厌倦了,时常会有外遇,这是不可容忍的悖德行为。日本家族制度的夫权地位,是产生这种私欲的根源。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于这种不道德的恶习尚持宽容态度,必须纠正。
“本案尤为残忍的是,须村要吉从情妇家烂醉如泥地回来后,竟敢对独自支撑着生活重担的妻子横施暴力,殴打儿女,简直丧尽天良。
“须村里子容忍丈夫发展到如此地步,也是出于所谓妻子美德这种错误的传统观念。她受过高等教育,具有相当的教养,居然也犯此过错。但暂且撇开须村里子的过错不谈,我作为女性,有资格对她的丈夫感到强烈的义愤。里子自己倍受折磨,又亲眼目睹娇儿惨遭毒打——由于对未来的不安与恐惧,她被迫采取的行动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行动,在精神上毋宁说是正当防卫。无论何人,都不会不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和立场。对她的判决,应当是最大限度地从宽处理。我认为,应该无罪释放。”
高森泷子的意见,在妇女界引起共鸣。每天都有许多信函投寄到她的府上,表示完全同意。其中还有不少人,希望她亲自出庭担任须村里子的特别辩护人。高森泷子似乎正因为这一事件而红的发紫。她动员了一批推崇自己的妇女评论家,联名上书审判长,呼吁给须村里子减刑。实质上,她是毛遂自荐,想当特别辩护人。她身着宽大和服的玉照,与被告俯首低头的照片,同时在报纸上放大登出。仿佛受此煽动,全国都向法院投书请愿。
判决结果是:“三年徒刑,缓期两年。”须村里子在第一审就表示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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