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马嘉祺抱着他那已经磨损的吉他,坐了尽一天。
下午五点,乐渝回了家。外面有些闷热,她回来带着热气,脸颊粉扑扑的,皮肤奶白,白色连衣裙到腿弯部,她的小腿不是纤细的那种,但也不胖,像一截雪白的莲藕,可可爱爱。
乐渝“好热啊~怎么不开空调!”
乐渝弯着腰,一手扶在鞋柜上,一手拿起拖鞋。
马嘉祺:“第二,切记不要为自身的平凡为敌,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变得不想自己……”
清脆温柔的声音从门缝里溜出,和热空气一起,化成一丝凉风,飘进乐渝耳朵里,一阵清凉。
轻柔的声音似乎带着魔力,勾着乐渝停到了马嘉祺房门前。
“砰砰砰~”
吉他声停了,歌声也停了,但里面的人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乐渝“我能进来吗?”
……
还是没有回声。就当乐渝抬起脚,失望地往回走时,门开了。
听见身后的声音,乐渝立马回过身,星星落尽宇宙,懂吗?乐渝眼里的光落进了他漆黑的瞳孔里,他的眼里也住进了星。
乐渝“热吗?”
马嘉祺的脸侧挂着一滴汗,额头也湿湿的,碎发也湿了几根。
马嘉祺:“还,还好”
不自觉的,马嘉祺抬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黑色的T恤,脸微微皱起,露出了一个不可察的嫌弃。
乐渝“那个,一会咱们出去吃饭”
马嘉祺:“嗯?”
乐渝“和我爸妈一起”
马嘉祺:“好”
他都是单字回复,无论是声音还是整体,他都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疏离感。有些人就天生自带这种神奇的感觉,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只能说,懂你的人会一直懂你,不懂你的人永远也不会懂。
马嘉祺担心,担心自己带刺的外壳会不会扎到这些关心他的人,可这就是他,他还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去改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既是如此。
马嘉祺看着乐渝的背影,默默低了头,她是那么明亮,而自己呢?……
乐渝“马嘉祺”
马嘉祺抬起刚刚低下的头,眼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
乐渝“吉他很好听”
……
乐渝“你的歌声也很好听”
乐渝笑了。不知道是那个笑实在是好看,还是那个笑自此打开了封闭的自己,让自己原本漆黑的生活住进了一丝光亮,至此他很多年后也没有忘记,他想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笑。
乐渝换了身休闲装,里面黑色短款体恤,外面裹着薄薄的运动款衬衣,下身一条黑色的小短裙,衬的整个人高挑利落,头顶再扎个丸子头,完美,妥妥一青春少女。
她很不耐热,所以一到夏天,脸颊总是带着粉,是那种看起来像水蜜桃一样的粉,可爱的想让人吧唧一口。又衬的整个人美好又活泼。
这就是她,马嘉祺眼中的她。
吃饭的地方是露天的,没错,就是那种夜市烧烤摊,这是一个城市里最有烟火气的地方,乐渝喜欢这种热闹的感觉,大家随意的靠在塑料椅上,喝着啤酒,撸着串儿,但乐渝最喜欢的是烤鱼,考鳕鱼考鲶鱼,对串儿并没有太多兴趣。
乐荣云堇也是很开明的人,他们不会像其他父母一样,觉得这些是垃圾食品,他们不会阻止乐渝吃它,相反,乐渝觉得他们也很爱这些。
每每一家人坐在这种烧烤摊时,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这次,她想让马嘉祺也体验体验这种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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