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电话后我将目光放在大胡子身上,见他的目光一直盯着我背后的常乐。
有了常乐,我也不害怕大胡子他们会不会玩什么花样。
就这样我在这里呆了一会,警察的速度也很快,十几分钟后来到了这里。
大胡子与跑走的绑匪A均被抓获,唯一遗憾的是,王老板跑了,他竟然还能跑了,不过这个不管我的事情了,毕竟能做的我都做了,而我们这群小姑娘们也安全的回了家。
警察在这里等待外出作案的各个嫌犯,经过一夜的抓捕收获,警察一共抓捕了嫌犯共十六人,数额庞大,也证明了,这里的确是一个窝点,一个拐卖女孩的大型团伙。
其他嫌犯还在调查中。而其中的女孩大多数都来自安阳市,也就是这个地区,我也第一次知道这里原来叫安阳市。
不过这些对我依旧没有什么关系。
当我回到学校后已经下午了,幸好我请了假,只是被宿舍阿姨骂了一顿,就放进去了,也没让我们宿舍打扫这个楼道的卫生,否则我在这个宿舍可就成了一只孤立无援的小兔子了。
我的宿舍在304,因为我算是突然转学来的,而我们班里只有304有一个空位了。
而今天晚上的睡觉,其实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睡在这里,其他的好几天都是戚若水七天提前给婪生说,我不能住的。
缘由是因为我第一次来这里,有点认生,这么憋屈的理由婪生也同意估计是他随便答应的。
所以以前我都是走读,回戚若水家里睡,所以,今天是第二次来。
第一次是开学的时候,还遇见了常乐。
不说这个,我走到304门前,在门上贴着的纸上面发现了卞卡卡,还有童同,原来他童同也住在这个寝室。
我想起童同那张标准的美人胚子脸,觉得有这么一个室友真的挺养眼的,想起来,卞卡卡长的也不错,就是肉肉的,看来很可爱,很显的年轻,像是初中生。
304的宿舍是六人间,我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还八人间的,觉得304还不错。
304在三楼,从左边数第四个房间,而旁边还是楼梯,相对来说比较方便。
我走了进去,发现里面已经坐了四个人。
里边有两个人我认识,也就是卞卡卡还有童同。
另外两个看着认生,班里的同学认得不全。
这两个同学因为我的推门而进都抬起了头,看向了我。
两个同学有一个是直长发,脸上贴着膜法世家的黑色面膜,有些惊讶的看着我,露出的一双杏眼大大的,圆滚滚的。
另一个同学是个卷发,头发被染成粟色,烫着小卷,穿着一身可爱的海绵宝宝睡衣,额头前的刘海用卷发夹夹住,露出一双眼睛,此时手里还拿着笔,应该还在写作业。
卞卡卡还是那样子,吃着薯片看着电脑上的偶像剧。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还穿着校服,估计还没有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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