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公主又发脾气了。”
阮念萱懒洋洋地招了招手,表示她可以起床了。
贴身丫鬟莲花连忙招呼了几个小丫鬟,一起手忙脚乱地帮她梳洗打扮。
“我娘又是为了什么事发脾气啊?”
“婢子听说是今天的午饭不合公主的口味,公主说白菜炖鸭早就吃腻了,要换一道口蘑烧鸡。”
阮念萱打了个呵欠:“你们知道我娘的脾气,一切按着她说的来就是了。”
“可是……”莲花抿了抿嘴唇:“是公主昨天说今天午饭要吃白菜炖鸭的,而且明明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吃这道菜了。”
“这么说是我娘无理取闹了?”
莲花慌忙跪下:“婢子不敢这样说。”
阮念萱看她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起来吧,我又没说是你说的。不过你得告诉我,我娘是不是跟我爹闹别扭了?”
阮念萱年方十五岁,她的母亲是大燕皇帝的女儿永安公主,父亲是老楚国公的幼子阮志潜。永安公主十七岁时,被皇帝指婚给了刚到弱冠之年的阮志潜。皇帝命人盖了一座奢华的公主府,风风光光地将永安公主送嫁。阮志潜和永安公主成婚后至今只有一个女儿,便是阮念萱。
做了驸马后,按照大燕的惯例,阮志潜的仕途算是断了,好在他也并不在意,每日饮茶赏花,吟诗作画,过着富贵闲人的日子。他还是大燕首屈一指的楷书名家,经常有人登门求墨,但是很少有人能得到他的真迹。绝大部分登门造访的人无论怎么诚心诚意地求,最后都是空手而归。
不理造访者也就罢了,阮志潜对永安公主也颇为冷淡。每次永安公主和阮志潜闹了别扭,阮志潜都不愿意低头哄她,搞得她火气更大,只能拿下人出气。
“唔……”莲花迟疑片刻,似乎不太想开口:“公主……公主弄坏了驸马的狼毫笔。”
“什么?哪支狼毫笔?”阮念萱差点跳了起来。
“就是……就是驸马一直珍藏的那支……”
“我娘是怎么想的?我都不敢碰我爹那支狼毫笔,她居然会把它弄坏!”
阮志潜有一支珍藏多年的上等狼毫笔,虽然已经破旧不堪,但是他一直舍不得把它扔掉。阮念萱五岁时,有一次偷偷潜入父亲的书房,找到那支狼毫笔,拿在手里把玩,被阮志潜看到后斥责了一顿。
阮念萱当时虽然很小,却也知道委屈,她不明白一向疼爱她的父亲为什么会因为这点小事发火。她长这么大,父亲唯一一次对她发火,就是为了这支狼毫笔。
她知道父母感情不睦,总想尽量拉近父母的距离。若是别的事,她去跟父亲撒个娇,父亲也就心软了,但是母亲这次是动了父亲珍藏的宝贝,要想哄好父亲,可真的有些难了。
正在这时,又有一个叫春草的丫鬟闯了进来。
“春草,你怎么也不让人通报一声就进来了?”莲花皱着眉头问道。
春草是永安公主的丫鬟,经常在永安公主和阮念萱之间传话,递东西。她向阮念萱跪了下来,磕头求道:“小姐,公主在房里发火快一个时辰了,别人都不敢回话,只能求小姐去劝劝公主了。”
阮念萱叹了一口气:“我去劝我娘有什么用,这事归根结底还是跟我爹有关。不过你们放心,我自有办法。”
她转过头来,叫道:“莲花!”
“小姐吩咐。”
“去找小厮备车,我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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