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我可太幸福了!”
白清欢边吃边看着正在厨房给她热饭的男人,幸福感爆棚。
一边吃饭一边感叹,多亏当初厨房改成半开放的了,不然男人洗手作羹汤的样子可就看不见了。
不过,她好像忘记了什么。不管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被白清欢用作业支到楼上的白宜思:阿嚏!老姐说吃饭就叫我。我都快饿扁了,咋还没人来叫我吃饭?)
下午,风和日丽天朗气清,是个出游的好日子。
白清欢想起来她已经很好久好久没有跑马了。
说去就去。
金书辰下午回家族处理事情,白清欢只带了白宜思去她的马场。
白宜思在马场里留下了羡慕的泪水。
“老姐,这是老爹送你的吗?”
白清欢点头,“嗯。”
白宜思深深地羡慕了,“只恨自己性别为男啊!”
白清欢沉吟片刻,道:“你要想做个女孩,现在也不太难,去t国一趟就是了。”
白宜思崩溃:“您可真是我亲姐!亲生的!嫡嫡亲的!”
白清欢嫌弃地撇了一眼脸都扭曲的弟弟,用满不在乎的语气气他,“那可不,要不是亲生的,你觉得我会让你在我的地盘上放肆?”
白宜思叹气,从小到大最像老爹其实是姐姐。虽然姐姐长着一张与母亲极为相似的面庞,但脾气秉性遗传老爹更多一点。
最最突出的一点,白清欢有着如老爹一样的感情洁癖,极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
不过她与老爹的不同点在于她极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占有的是自己的地盘,控制的也是自己的地盘。
对另一半,仅仅是感情洁癖,已经比老爹好很多很多。
白宜思很庆幸老姐这一点不像老爹,不然他这会儿怕是无家可归了。
他决定等老爹回家,先要个房子,省的这两人出去度蜜月把他随便一丢,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
白清欢深以为然,并决定帮助弟弟。
单说这几天,倒霉弟弟已经喝了她三大冰箱的血袋,吃了她一个月都吃不完的饭菜零食,她感觉这人可能不是吸血鬼族的,而是饭桶成精。
白宜思,读作:白宜思,写作:饭桶。
看见喜欢的骏马,白清欢手痒骑了几圈。越骑越熟练。
与她相反的是白宜思同学,简直骑成了白清欢对照组的情况。
一个英姿飒爽,在马背上酣畅淋漓。一个越来越僵硬,最后马背都坐不稳。
白清欢跑完一圈回来看了眼白宜思,水灵灵的眼睛里写满了“你怎么这么笨”。
看得白宜思愈发抓狂。
“行了,天儿不早了,今天在马场里吃吧。”
白清欢的马场是私人马场,也是营业的高级会所。
下午骑马的这一片是她单独私有的,前面的一大片属于私人会所。
白清欢说的“在这儿吃”,意思就是在前面会所吃。
会所里都是白清欢特意从全世界请来的私厨,口味涵盖非常广。她平日里都喜欢来这里吃饭。
之前金书辰带给她订的饭,其实就是从会所里订的。
“噢耶!姐姐英明!”白宜思估摸着自己的大腿都要被磨肿了,终于可以不用骑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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