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仅限于书面语言,这是我二十三岁零四天前的想法。
而就在上周六,我刚过二十三岁生日后的第四天,我穿越了。
因为触怒了书灵,就被罚进了一本末世生存的小说,在里面当炮灰,处在一个年仅十七岁的柔弱身体里。
现在回想起来,我应该阻拦当初自己那双洋洋洒洒打字的手。
干嘛逞一时之快?
害得天降横祸…
“咳嗯…”
“啊!对不起对不起!”
“……”
光顾着脚下泥泞的草地,我径直撞上男人坚实的后背,听见对方闷哼一声时,吓得连撞红的鼻梁都忘记疼。
我满怀歉意与恐惧,在男人不善的目光下,扯出一贯的笑容。
“鹿爷,您没事儿吧?”
不过幸亏眼神…
不对,是幸亏这位大爷没动杀念,我在他长达好几秒的注视下苟活一条命。
“看路。”
男人如是说道,精致的眉眼冷漠而锐利。
不知道是不是与他相处久了,我竟然从他那张万年不变的扑克脸看出些许无语的含义。
“好的好的。”
很识时务,我如捣蒜般点头,而男人转过身继续在树林里前行。
当抬头看着他高高瘦瘦的身影,我心中的大石这才堪堪落地。
讲真,私以为运气有点霉。
我一个刚从和平时代穿越过来的弱女子,穿的是末世就算了。
一进小说,居然遇到的第一个人还是整部书最大的反派——
鹿晗。
一个拥有古希腊塑像般精致容颜的男人,性格与那张天使脸蛋两个极端,冷漠而嗜血。
不仅是个由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制造出来的变态,除了一身亡命徒的搏斗能力外,还有一个强得过分的异能——意念控制。
在现实世界的我虽是个网络喷子,但收了钱,也是有一定职业操守的。
故而在历时五天读完小说的基础上,记忆力好的我记住了近乎所有剧情。
而对于鹿晗,反派之中最能要命的这位。
自然更单方面熟悉……
个鬼!!!
丫的不看真人不知道。
原来这位爷不仅仅是冷面,而是管他心情好不好,一整天,二十四小时都是一张“拖鞋脸”。
根本就不能猜到自己什么时候惹他一个一生气,直接狗头不保。
以致于我从初来乍到,勉强抱大腿到现在还战战兢兢、如履薄冰QAQ…
“就是这里。”
天色渐晚,树林稀疏,掩映着一栋隐蔽的别墅,而眺眼望去,不远处就是宽敞的公路。
鹿晗作出判断后,兀自朝着那间像是久无人居的房屋行进。
而担心身边人的离开使我失去光环庇佑,我默默跟上,与他前后脚进入屋子。
关门,拉窗帘,将钥匙扔在木桌上。
他似乎是常客,亦或是这儿的主人。
丝毫不担心房屋内是否存在隐患,就熟稔地从酒柜拿出一瓶酒,扭开盖子嗅了嗅,然后自顾自倒进杯中喝了口…
“你要吗?”
许是见我一直看着他,男人抽出空来询问我,修长的手举起着盛着橘黄酒水的玻璃杯示意。
并拢腿坐在沙发上的我立刻摇头。
“我…我酒精过敏。”
得断绝一切短命可能性。
“哦。”
“……?”
他显然对我的答案不过多关心,那他还问这个做什么?
像是辨析我的疑惑,他顿了顿,继续开口。
“我们得在这待几天,等丧尸潮过去。”
“这里目前只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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