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集集店铺资质管理规范
1. 总则
1.1. 为了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加强淘集集平台的店铺管理和商品质量管控,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保障消费
者合法权益,根据《淘集集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平台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淘集集平台所有店铺。
1.3. 商家在淘集集平台开设店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平台要求的资质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
行业资质、品牌资质等,应当在入驻时以及店铺经营期间,根据其店铺类型、主营类目、销售的具体商品等,按照
淘集集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资质标准请见《淘集集平台店铺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淘集集不时
发布或更新的规则,提交方式及流程以商家管理后台相应页面提示为准。
1.4. 淘集集可能根据需要随时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订、废止)店铺资质要求,并提前在平台公示,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规则中心公示通知、网站公告、站内信、系统页面提示等,商家应及时根据上述变更补充或更新相应
的资质证明文件。
2. 资质要求
2.1. 商家应确保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符合下列要求:
2.1.1. 真实性:商家应确保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不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况。
2.1.2. 完整性:商家应根据店铺实际情况,提交淘集集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并确保该等文件内容完整,
例如,注册商标如有变更证明、续展注册证明、转让证明等,应与商标注册证一并提交。
2.1.3. 有效性:商家应确保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并在店铺经营期间保持资质证明文件持续有效。
2.2. 若商家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系由第三方提供的,商家应自行核实该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后
再向淘集集提交,并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全部责任。
2.3. 店铺经营期间,如有资质证明文件即将过期的,商家应在文件过期前及时予以更新。
2.4. 淘集集有权根据平台管理等需要随时对店铺资质进行常规复检或特别复检。若淘集集在复检中发现店铺资
质不合格或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商家应在淘集集指定的期限内按平台要求补充或更新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商家逾期未补充或更新资质证明文件,或者补充、更新的资质证明文件仍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资质不合格,淘集
集将按照平台协议、本规范及其他相关平台规则之规定进行处理。
3. 违规处理
3.1. 商家申请入驻淘集集平台时,若其资质不符合平台的要求(即资质不合格),淘集集有权选择:1)拒绝商
家的入驻申请;或者2)退回商家的入驻申请,并要求商家补充资质证明文件或修改店铺类型、主营类目等。
3.2. 店铺经营期间,如因资质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平台要求变更等,导致店铺的主体资质或行业资质不合格的,
商家应在淘集集指定的期限内补充或更新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同时,淘集集有权在商家补充或更新证明文件前对
店铺采取临时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店铺资金提现,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屏蔽、降
权、下架、禁售,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商家逾期未补充或更新资质证明文件,或者补充、更新的资质证明
文件仍不符合要求的,淘集集有权关闭店铺,解除平台协议,终止与该商家的合作。
3.3. 店铺经营期间,如因资质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平台要求变更等,导致店铺的品牌资质不合格的,淘集集有
权变更该店铺类型,并对店铺采取临时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屏蔽、
降权、下架、禁售,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商家应在淘集集指定的期限内修改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
名称、店铺简介等。商家逾期不修改店铺信息的,淘集集有权选择:1)强制修改店铺信息并恢复该店铺正常经营;
或者2)关闭店铺,解除平台协议,终止与该商家的合作。
3.4. 若淘集集在复检中发现店铺资质不合格或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本规范第3.2 条、3.3 条之规定
处理。
4. 附则
4.1. 本规范于2018 年09 月01 日首次生效,并于2018 年12 月25 日修订生效。
4.2. 商家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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