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大追上你,海南略带咸湿的夜风中,他的体味像是又像是馊掉的鳗鱼饭,又像是烂在垃圾桶里的死鱼,叫你作呕。
张太太:“挽挽别走!我看万江被你打那么惨,我也想被你打。”
他开口就犯贱,那种卑微渴求的仪态叫你不可控的想起以前。
—“挽挽你的脚好漂亮,好想舔一舔它呀……”
—“为什么不穿高跟鞋呀?挽挽你的脚脖子纤细,穿上15公分的细高跟一定很好看,我买高跟鞋给你,你穿上踢我脑袋好吗?”
—“这是狗链啊,挽挽你可以牵着我满客厅溜,我脱光演狗狗好吗?我给你学狗叫,你听——汪汪!”
—“挽挽,我给你买了条皮鞭,你抽我好吗?你把我绑起来,绑在天花板上,然后重重抽我,抽到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好吗?”
江虞挽“我们分手都一年了,你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你知道我讨厌的就是你这样,叫我恶心。”
他是个受虐狂。
最初开始恋爱的时候,你觉得这个人热爱音乐,热爱生活,善良正直,虽其貌不扬,但好在温柔可靠,似乎能抚平你在祝万江那受的伤害,算是你的好归宿。
甚至在祝万江在聚会上侮辱你后,他事后并没说什么,也并未过多纠结你的过去。
当时极度恐惧自卑的你不会明白,他如果是真心在乎你,就会在祝万江当众叫你下不来台的时候就怒发冲冠,大打出手,而非是绝口不提。
张太太:“我们是分手一年了,可我从没忘记你。你不是也一样还记得我吗?回到我身边吧挽挽,我不在意你和万江的过去的,真的。”
他说得情真意切感人肺腑,你眉头都皱成“川”字了,如果可以,你想把“厌恶”这两个字纹在脸上。
不在意吗?那为什么还总是在恋爱期间暗戳戳的问你还是不是处子之身?
他走近你,手还想碰你胳膊。你被他的味道熏得眼睛疼,往后退了好几步拉开距离。你多想和他说,下次深请告白的时候,麻烦先洗个澡。
江虞挽“滚开!听不懂老子说话吗?”
你不想再理会他的纠缠,愈加疾言厉色起来。你想就在看见他的那刻就撒丫子跑的,白白听了他那么多废话,感觉耳朵都脏了。
张太太:“挽挽你知道你这样多漂亮吗?我好喜欢你发火的样子——你今天还穿了高跟鞋,你踹我一脚好不好?”
他仿佛听不懂人话,指着你的低跟皮鞋不依不饶,非要你踹他一脚。
这波操作真和当年一样贱。
果然,和祝万江玩在一起的,能是什么好货?
江虞挽“妈的傻逼,滚远点!”
你才不想踹他,免得自己皮鞋底粘上他的油腻和腐臭味,拔腿就准备远离傻逼,刚越过张大大两步,就听清一声极其有辨识度的声线。
林墨:“啊哒——吃我一记飞脚!”
下一秒,一个笨拙肉体倒在地上,激起浮灰。你侧头去看在自己脚边的脑袋,是张大大。
他此刻狼狈不堪在地上哀嚎,脸上是个明显的鞋印,还带点泥巴和杂草,别说,他挺合他的气质——欠锤的气质。
林墨:“虽然我是听过这么贱的要求,但你喜欢我当然要满足你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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