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此一制度,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然后茁壮成长、势不可挡。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同床共枕的人儿、带进了手足之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人性莫大的嘲讽。光从制度含义来讲,姬妾制度连阿拉伯国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说,这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夫妻。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唐朝时白居易便就为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过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
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
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
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
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
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
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
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
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
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
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
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
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
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姬妾制度,所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误终身的女子,爱她而无自主权的男人、以及她的儿子,都在这种制度下有苦难言。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换一个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为什么同是私奔,女子便为妾,男子便安然无恙?这是个什么道理?——此外,在这种情形下成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在礼法中,妾的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礼记》规定:“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周礼》:“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拥有以皇后为首的一百二十个女人,皇后为嫡妻,她拥有单独与皇帝相处的资格,其它姬妾不能与丈夫独处,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经过皇后的批准。——这种制度在明清皇宫更进一步:皇帝选中侍寝的妃嫔后,要将名单送给皇后审阅,假如皇后应允,便加盖皇后印。假如皇后坚决不盖此印,皇帝也往往没有办法。如想废后、更换嫡室,那往往要影响皇帝的身后名誉,除了昏君,没有谁愿冒这个风险。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数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数目便在礼法上锐减:大夫只能纳两妾,士族只能纳一妾。普通富民则要到嫡妻年过五十无子的时候才能纳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她便必须离开。这个规矩对帝王的妾也一样管用。
不过,规矩归规矩,肯照办的没有几个。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拥有财富特权男子的享乐方式,他们又岂能让规矩约束手脚?
于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个名目之后,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们事实上就是妾,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地位,她们的遭遇连妾都不如。
唐代笔记小说里,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她的父亲是堂堂霍王,可是她的母亲却仅仅是王爷的“宠婢”,因此,在父亲去世之后,她连女儿的资格都被剥夺,母女俩一起被霍王正式的妻妾以及正式妻妾所生的儿女赶出了王府,沦为娼妓,最终遇上薄情郎郁郁而终。
由于法律以及社会观念影响,大多数男子也并不把自己的“姬妾婢伎”当一回事。——与现代人的平等观念恰恰相反,假如他们表现得把姬妾平等相待的话,反而会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认为他自甘堕落、没品没行。
唐朝乔知之爱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于她身份低贱,身为官员的乔知之不能娶她为妻,便甘愿不婚。结果窈娘被武延嗣强夺,带着乔知之的情诗投井自尽。武延嗣迁怒于乔知之,竟将他诬陷入狱,家破人亡。——假若不是环境不允许,假如乔知之能够娶窈娘为妻的话,也许事情不至于到如此地步。——在当时的人看来,夺妻与夺妾是两个概念,时人在指责武延嗣之外,更觉得乔知之竟为婢妾破家毫无意义。
1.视婢妾如物的苏轼
宋代大文豪苏轼,文风豪迈,一代大家。很多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泪下。然而若是考察他对待婢妾的态度,可就足以让现代人目瞪口呆,不得不对他的深情形象另作评价。
苏东坡一生姬妾众多,风流韵事层出不穷,而他对这些姬妾的态度,则基本无情无意,完全如宗法制度,仅仅是将她们视作私人物品而已。
苏东坡贬官之时,将身边的姬妾一律送人,这其中据说有两妾已经身怀有孕,他也无暇过问(床头人送人已是堪,更连腹中是否有儿女都不暇过问,是何态度?)北宋末年的宦官梁师成以及翰林学士孙觌,都自称是苏东坡送人之妾所生的苏轼之子,就连苏东坡认可的儿子苏过,都对这种情形不予否认,反而与梁、孙亲密无间。据说梁师成顾及兄弟情谊,甚至对家中帐房说:“凡小苏学士用钱,一万贯以下,不必告我,照付就是。”
带着胎儿送人的妾还算好命的,更凄凉的是一位名叫春娘的妾。苏东坡的朋友蒋某来为他送行,偶然看见了春娘,大为钦慕,便对苏东坡说:“我有一匹白马,愿意与学士相换美妾。”苏东坡一想,以名驹换一妾,划得来呀划得来,立刻点头应允。但这消息被春娘听说之后,这个才貌双全的姬妾却不肯,指责苏东坡道:当年晏婴尚且知道不能因马罪人,你这个堂堂苏学士,美其名曰怜香惜玉,却要将人换马!
激愤之下,春娘当场撞槐而死。——虽然是姬妾,却也是女人,女人而竟被自己所爱的男人视做马驴,既恨且辱,真是了无生趣。
除了惨死的春娘,苏东坡的姬妾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王朝云。她是唯一一个没有被苏东坡送人、得以陪他流放岭南的姬妾了。然而当时的苏东坡虽然已经鳏居,尽管王朝云与他同甘共苦、尽管王朝云还为他生下了儿女,她仍然没有能够成为他的妻子,到她死后,苏东坡也仍然只是在她的墓碑上写着“姬人”二字。——因为她出身卑贱,因为以妾为妻乃是当时社会大忌。这个聪慧的女子便只能一生无闻。虽然她通晓经史、临终大悟,也无力改变人生。
此外,妾虽下贱,妓女更下贱,这也是士大夫的观念。虽然他们与名妓互相唱和、名士风流,但是心里头,他们鄙视她们,不曾当真爱护或疼惜过她们的身世遭遇。苏东坡曾称一名妓为“知己”,可是最终他仍然爱惜名声,不肯纳她为妾,名妓只能在绝望之余落发出家。
2、剥皮杀妾更是家常便饭
苏东坡的待妾之道,在中国古代士大夫里头很有典型意义。他以豪迈豁达闻名,待妾也不过如此。试问,世上有几个女人,会甘愿做妾呢?
为姬妾,是女子的大不幸。她们甚至连表现自己对丈夫的爱情都没有资格。假如哪个男子与姬妾有深情,那是要贻笑丢脸的。
《国语》: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亲警告他的姬妾:举行祭典有外人的时候,你们不准哭,也不准愁眉苦脸,更不准肿着眼睛给人看!可不能丢我儿子的脸,让外人说他居然与姬妾有情!
光是不与姬妾有情,那倒也罢了,何况,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视作取乐之具、任打任骂。
严挺之宠爱妾玄英,其嫡子严武非常不满,趁玄英熟睡时用铁锤把她的头打碎。严挺之惩罚儿子了吗?没有!他倒是对儿子年纪小小便有杀人的勇气赞叹不已!后来严武果然成了节度使,想来严挺之便更是得意了。玄英就这样死了,还“爱妾”呢,爱个屁。
南宋时的名将杨政,杀妾更是家常便饭:“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小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自首至足,钉于壁上,直俟干硬,方举而掷诸水。”直吓得幕僚口不能言。
清代,风流才子冒辟疆纳妾董小宛,名为风流事,实际上董小宛在冒辟疆眼里,也不过就是任打任骂之物而已。在战乱中冒家举家逃难,冒辟疆搀母扶妻,却斥骂董小宛拖他后腿,就是一个明证。董小宛侍疾之时,冒辟疆对她呼来喝去,连打带骂,说自己是病失常性。——既然失常性,为什么打骂的都是董小宛?从来也不曾打骂过母亲和嫡妻?很简单,他心里早已认定,姬妾是可打可骂之物罢了。
3、北魏皇室更将杀妃视作理所当然
本应相亲相爱的丈夫尚且如此待妾,嫡妻当然就更不用客气。
这方面的例子不用举啦,翻开史书,简直满坑满谷。让人义愤填膺!
莫说寻常人家,就是皇宫,也不遑多让。汉献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将的孙女,本是贵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后手下认奴认婢。她为丈夫汉灵帝生下了儿子刘协,惹得皇后妒火中烧,连产床都还没有来得下,就被一杯毒药葬送了性命。
灵帝做为丈夫,并没有把王美人当一回事,她不过是姬妾而已,而且她既然已经死了,那为了帮她申冤也没有任何意义,还会给自己找麻烦。所以何皇后有惊无险地过了关。而献帝后来虽然成为皇帝,也不曾当真为母亲报仇雪恨,人家有心而无力呀!
北魏皇室更将杀妃视作理所当然。按规矩,太子生母必须自尽。那么自然地,不会有哪个皇后愿意去送死,所有无辜被杀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宫,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4、夺嫡之事纷至沓来
明朝有宫妃殉葬制度,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姬妾,从来也没有过一个嫡后。清朝时,努尔哈赤大妃阿巴亥殉葬,成了史书奇谈。所有的人都议论皇太极逼宫杀继母,为阿巴亥鸣不平——其实同时被逼殉的还有努尔哈赤的两个姬妾,几曾又看见有人注意过她们的姓名和遭遇、为她们鸣冤了?阿巴亥这个正妻死得冤,她们做姬妾的难道就该死吗?
所谓的“宁为英雄妾,不做庸人妻”,其实也是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说这句话的女子,并不是当真甘于做妾的,不相信你问问她,如果“英雄妻”可做,她还想当“英雄妾”否?
《诗经》有歌云:“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年轻的女孩子们满心伤悲,因为她们害怕自己被选中做女公子的媵嫁,她们不愿意做妾,只希望好好地嫁为人妻。
唐朝的宁王李宪,在他的王府附近,有户卖饼人家,饼师的妻子远较王府中的姬妾美丽,于是宁王将她纳入府中(其实就是抢)。饼师妻在王府极受宠爱,锦衣玉食,生活奢侈。一年后,宁王偶然问她还记不记得做饼师傅?王爷积威之下,她虽然口不敢言,却眼有泪光。座中贵客都很是感叹,纷纷赋诗。于是宁王不得不将她送回家中,重新恢复正常的人妻身份。
以宁王之尊,饼师妻都不愿为其姬妾,甘愿与贫寒的饼师在一起。为什么?除了旧情难忘,姬妾卑贱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如果当真可以选择,世上为姬妾的女人都愿意为妻,而为妻的女人,也都不愿意丈夫纳妾。可惜的是,在那个年代,在那种法律制度下,她们都无法选择。
其实姬妾制度,对于男子,也并不都是那么风光耀眼的。
首先,当然是妻妾间、嫡庶儿女间,不能够和平相处。——都是生而为女人,都是生而为父亲的儿女,凭什么姬妾和庶子女就要低正室一等?他们能够甘心吗?于是夺嫡之事纷至沓来。
反之,嫡妻与嫡出儿女,也不可能不提防。
尤其是处于峰口浪尖的几个女人,就更是身不由己。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防一害之间,男人也就没有什么好日子可过。
5、一批又一批泯灭人性的行径
话再讲回来,姬妾制度的根本,就是建立在不把女人当人看的基本准则上的。所以,不光是姬妾不幸,嫡妻也一样不幸。她们的人生安全、婚姻完整,基本上也都是依靠丈夫的好恶、依靠娘家的势力。
北凉皇后李敬受原是丈夫沮渠牧犍的发妻,但是由于她的娘家西凉王国被灭,这位昔日的公主没有了依靠,很快便被北魏武威公主挤掉了皇后的位置,由妻变妾,郁郁而终。
同样遭遇的皇后在中国古代宫廷数不胜数。顺治帝的发妻、表妹博尔济吉特氏便被废后为静妃,由妻变妾。本来所有的妃嫔都要向她下跪叩头的,如今她却要向新皇后自称奴婢了。
唐高宗的王皇后亦复如是,这位结发妻子被姬妾武氏挤下了后座,囚禁冷宫,最终死于非命。
为了避免夺嫡、更为了报复争夫,嫡后对妃嫔所用的手段都很残忍。
吕雉与戚懿,就是其中最为人知的一对妻妾。
不过,好歹戚懿还曾经试图夺嫡,我们同情她凄惨可怖的遭遇,但是从宗法制度来说,她的夺嫡行为是无法让人同情的。因为夺嫡成功的姬妾会做些什么事,历史上的血泪记载太多了。
历史上有一些姬妾,究其遭遇,更为无辜。
隋文帝背着皇后召幸了一个姓尉迟的宫女,独孤皇后得知消息,立即就把这可怜的少女一刀杀死。宋光宗偶然称赞一个宫女的手长得好看,皇后李凤娘便将她的双手砍断,后来更将名份仅次于皇后的黄贵妃随便找个理由就乱棍打死。
好啦,做姬妾的,没资格与丈夫情意绵绵,也没有资格做亲生儿女的母亲,更分分钟要被嫡妻或丈夫喊打喊杀,她们毕竟是人,她们不可能忍受这样的命运。
因此,为妾者必然不甘心做妾,而为妻者自然也不能坐以待毙。
这种严苛而泯灭人性的制度,自然就要催生出一批又一批泯灭人性的行径。
这也就成了中国的封建王朝史格外血腥残酷的另一个原因。
6、姬妾狠毒不逊于从前的发妻原配
姬妾虽然遭遇悲惨,但是一但让她们脱离自己的阶层,她们的狠毒却不逊于从前的发妻原配。
东汉时,章帝曾有六位同样地位的姬妾:窦氏姐妹、宋氏姐妹、梁氏姐妹。然而妻子只能有一个,于是他最后选择了窦氏小妹。这位窦氏一但摆脱姬妾身份成为嫡妻,立刻开始对从前同命相怜的姐妹们下杀手。很快,宋氏姐妹和梁氏姐妹就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相继死于非命,宋梁家族都被流放抄家。
同样翻身忘本的姬妾还有赵飞燕赵合德姐妹。想当初赵飞燕初入皇宫时,面对做姬妾的命运,竟闭目泣下,惹得皇帝对她无比爱怜。恐怕这时候打死汉成帝,他也不会相信,这个娇柔无骨只会眼泪汪汪的小女子,会是一个可怖的杀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赵氏姐妹可怜,想方设法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不让她们被不怀好意的许皇后欺负。于是许皇后遭了殃,很快就被废为庶人,赵飞燕成了皇后、赵合德成了昭仪。
成了皇后昭仪的赵氏姐妹,立即忘了自己当年的辛酸(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她们把当年的辛酸记得太清楚了)。于是,西汉皇宫成了这对美女蛇吃人的洞窟,从前的许皇后班婕妤都被废黜,许皇后最终被灌下毒药而死。——而其它的可怜姬妾呢?对不起,赵氏姐妹以己之心,度她们之腹,唯恐她们也想学自己来夺嫡,于是一个个地把她们连母带子一起杀光。
同样靠眼泪汪汪战胜一切的,汉朝还有一个著名的邓绥。想当年她做姬妾的时候,对嫡妻阴皇后简直毕恭毕敬,在老公面前更表现得诚惶诚恐,甚至于愿意代老公去死,以至于皇帝丈夫觉得她好生可怜可爱。其实一切都只不过是骗草包男人的手段而已。不到两年工夫,她的阴柔手段便成功地离间地皇帝皇后之间的感情,并使得皇帝相信皇后在对丈夫进行“巫蛊”之术,终于取皇后而代之。等到丈夫死掉,她强悍蛮横的本色更是暴露无遗。为了能够执掌朝政,她公然废长立幼,当幼子夭折后,她更把丈夫年长的亲生儿子甩到一边,另立旁枝亲王为皇帝,亲叔叔劝她不要执迷不悟,她居然把亲叔叔斥贬、把进谏的官员扔进乱葬岗。
7、男人们只能眼看着所爱的女人遭殃
更残忍的姬妾害嫡,当然不能不提武则天。在妒恨之下,她对有恩于自己的丈夫发妻王皇后所做的事情,足以令后来的嫡妻们引为戒律。看着这样的历史记载,嫡妻们还敢对娇滴滴的姬妾们礼遇吗?
这是一种很无奈的轮回:姬妾制度由男子制定,用来欺凌女人,可是最深重的灾难,却是在这制度下由女人们互相施加的。
男人假如爱女人,就不应该让她做姬妾。那不是爱,更不是什么“无后为大”,——因为在姬妾制度下,姬妾所生的儿女们,都从小生活在压抑和痛苦中。制造出这样儿女的父亲,有父爱吗?
只有男人的占有、只有男人的自私。这才是姬妾制度的根本。
在这种制度下,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生死战争,都是无奈之举,真正没有人性、真正要被痛斥的,既不是嫡妻,更不是姬妾,而是乐于其中、自命风流快活的男人们。
然而男人们制定的姬妾制度,发展到后来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紧箍咒。那就是:迫于嫡庶、卑贱之分,他们只能眼看着所爱的女人遭殃而无能为力——假如他们还能够有爱的话。
刘邦后期最爱的女人肯定是戚懿无疑,然而她只是他的女人,吕雉却是他的嫡妻,更是他的工作伙伴。在宗法与现实需要情况下,刘邦选择了放弃戚懿。当他决定不再帮助戚懿夺嫡的时候,其实他早已预知了宠妾幼子将会死于非命(当然,假如他能够全部预知吕雉日后“危及宗稷”的作为,也许他会做另一种选择——但那不是为戚懿,而是为了刘氏天下)。于是他也只能为戚懿唱唱楚歌了。
唐朝乔知之,虽然心爱婢女,却不能娶她为妻,只能一生不婚,男无妻女无夫,没名没份委委屈屈地过日子。
到宗法制度完全建立的明清两朝,就更让人喘不过气。
万历皇帝心爱的女人是郑贵妃,对这个女人他是完全地平等相待。可惜的是他已有嫡后,而按照制度,嫡后是不能轻废的,无故废后之帝都要留下骂名。郑贵妃固然不是好女人,但是光从夫妻感情来说,万历皇帝实在过得很痛苦,临死之时,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儿子代自己册郑贵妃为嫡室,好让自己能够与心爱的郑氏生死相随。可惜,这只能是痴人说梦,郑贵妃再怎么与他深情,也只能葬到妃嫔墓里去,最终陪着万历皇帝共赴来生的,恰恰是他一辈子都看不顺眼的嫡后和王恭妃。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宗法制度、姬妾制度,不光是不把女人当人,其实也没有把男人当人。它只是为维护特权阶级、为维护家族利益而设置的。在这种制度下,男人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伴侣,纳妾与否,也全是延续家族政权子嗣的需要。大家也都一起成了生育机器了。
另外还有一个常识,那就是老天爷在制造人口的时候,男女两性数目基本相当,既然有人倚仗权势广纳姬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户男子一生无妻可娶,想要一个女人都找不着。历代帝王将相,姬妾众多,平凡人世便旷男怨女,杜鹃泣血。因此,姬妾制度,不仅仅残害女子,也一样残害数不尽无权无势的男子。
8、古代由妾扶正之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姬妾制度,如果还有人想要三妻四妾,不怕惹来夫妻间分崩离析、儿女间手足相残的悲剧;若是还有女人愿意以姬妾自居,或者表演嫡妻所谓“贤而无妒”的节目,硬把自己划拉到做男人脚底泥的档次,那就只好让她们自求多福了。
古代由妾扶正之妻,基本都与原配之妻有关系——比如说,随发妻媵嫁而来的姬妾。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高鄂续本中让贾琏扶平儿为正,可不敢让他扶秋桐为正。再如汉朝大将军霍光,他扶正的妾室霍显,就是原配东闾氏的陪嫁丫头。另外就是嫡妻生前认可之妾,这种妾往往生有儿子之妾。
而妃嫔升后,也是一样的道理。没有儿子的妃嫔,是难以立后的。如卫子夫,如武则天。明嘉靖帝无故废后,另立无子之妃,便成就了他“昏君”的名声。
按宗法制度,皇后所生的儿子才有继承皇位的资格。而且继承权由大及小,皇后所有的儿子孙子都死光了,才轮得了姬妾所生的儿孙。
姬妾如果想为儿子抢继承权,就必须先干掉皇后;而皇后如果想为儿子稳固继承权,也一样必须干掉试图取代自己的姬妾。
因此,汉宣帝第三次立后,便选择无子之妃,就是为了不让皇后有亲生儿子抢掉自己前妻之子的皇位。
明朝朱元璋,嫡长子死在自己前头,他放着成年的大群儿子不理,非要立长孙为帝,正是为了“嫡子嫡孙为重”的宗法制度——那些成年的叔父辈,都是小老婆生的,不算数。
9、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宫廷斗争,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这条法律很明显了:丈夫无故打伤妻子,比打伤别人的罪过要轻两等,但是假如他无故打死了妻子,就和打死别人一样论罪。
而夫妻杀妾则如下:
【疏】议曰:嫡、继、慈母者,名例并已释讫。此等三母杀其父,及所养父母杀其所生父母,并听告。若嫡、继母杀其所生庶母,亦不得告。故律文但云杀其父者听告。
嫡继母杀死庶子生母(即妾),庶子不得迕逆嫡母,不得向官府告发生母之冤。
当然,假如丈夫要告,那就不同了。
《礼记内则》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这个规矩,早在周代就已经正式成立了。
至于明以后清宫这个规矩,即使有,那也是复古。
男人女人都是人,当人们以体细胞的状态存在于母体的时候,都是同样的结构。
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繁衍。他与她天职不同,而同样重要。
两性间,不应该有什么恃着性别而互相欺压的事情。
因为都是人。
假如父精母血交汇时稍有变化,男女也不过就是那么瞬间的更换而已。
侮辱异性,其实就是在侮辱自己。
我想这一点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的。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个灭绝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于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因此,在这个前提下,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欢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为爱情不愿疏远不愿离异,家族当权者都不允许。
如陆游与唐婉。
也如同治与贝鲁特氏、光绪与珍妃。
此制度不但残害女人,也残害男人。
为我们(除我以外)生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运吧!广大女性同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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