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人间惊鸿客
超小超大

贵州的秋天是极为好看的。

十万大山,山山披红装。镀了金的叶子在光与风的交织下婆娑着,似挂于树上的一首首金秋的诗。

在金、黄、红三色编织的梦中,春夏随处可见的绿竟成了稀珍之物,看见仿佛就有了福气。

最近,西南部地区倒真有了这样的“规矩”————“寻碧”竟成了一时风靡的话题。

忆春茶楼旁便栽了一棵常青树。

这树长得并不好,枝干歪歪扭扭,颜色也有些惨淡,像是病了可是仍顽强生长。

因此,它被城中居民奉为“贞丰三大宝”之一,路过的人总是要拜一拜的。

唯一只把它当棵寻常的树的,只有两种人————黄发小儿和知识分子。

一是不知,一是不信。

因这树和茶楼名字映衬,茶楼这些天开得格外红火。

其实还有一种原因,大家都心照不宣,并对此秉持着好奇又畏惧的态度。

这个原因,是人,一个同被奉为“望谟三大宝”的人。

………………

昨日,城中来了位贵客。

说是贵客,是对这座城,而不是对城中百姓。

当时的中国许许多多如贞丰一样的城市,都需要这些有见识有才华的留学生,这位便是其中上乘的学子之一。

而对城中百姓,他再多的学识也没多大用——因为他不参与革命嘛。

自从袁世凯复辟,革命热情高涨。西南民众们听那些满腔热血的革命青年们一号召,纷纷有了维护革命成果的意识。桂系滇系的军阀们同样蠢蠢欲动,这思想宣传便更到位了————民众就更视若己事了。

其实一开始,齐暮朗并不知道他这次被他爹召回来跟革命有关,他对“寻碧”也没什么热情,更不知那个特殊原因,他现在站在这家茶楼前的目的很简单————被人拉来的。

而此刻,拉他来的人正在他面前滔滔不绝,问东问西。

把近半年来的八卦、大小琐事都添油加醋地扯了一遍后,徐治终于开启了第二项任务。

“炳鸿兄,这次回来还回去吗?”

齐暮朗看着茶楼里人人面前冒着热气的盖碗,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应该吧。这儿既没有美人,又没有甚么趣可寻,不如回去再聊聊风花雪月。”

徐治张了张口,想了想才问道:“不继承令尊的帅位?乘着这时候帮衬帮衬齐大帅,哄得老头儿开心了,这帅位自然不就…………”

齐暮朗看着徐治打趣表情中掩不住的焦虑,终于摸清了他这次来找自己的目。内心有些嘲讽地笑了笑,但面上依旧是谈趣的闲适。

他耸了耸肩,答道:“帅位?呵呵,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呀,就想着花前月下,顺便为了时有的高尚浪漫学点东西,哪管他什么帅位?天王老子也不换我现在的清闲!”

语罢,还故意小声地对徐治耳语,“再说了,我也争不来嘛。老头早给我家老二留位了。”

看着徐治有些不自然的神色,齐暮朗倒有些自鸣得意了。好像他隔应的不是眼前的青年,而是云南帅府中那个总是正襟危坐的父亲。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徐治先开了口,拉着齐暮朗进了茶楼,选了二楼围栏边的位置坐下,可将整个茶楼内部尽收眼底。

徐治叫了壶都匀毛尖,一盘茶点,齐暮朗乘着小二准备的功夫,观察了下人声鼎沸的茶楼。

一层全是清一色的马褂长衫,上了年纪的戴一顶小毡帽,裹着夹棉袄的在头顶束起一个小辫儿,楼里仅有的两个小丫头倚在爹爹旁边,看那几个“小辫儿”猴一样地钻来窜去。

小二不知叫了多少遍,“小辫儿”也仍在伙计手中端的茶盘前活蹦乱跳。

人们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小辫儿”们嬉戏打闹,愣是无一人觉得两个小丫头的乖巧。

二楼呢,着装更体面一些。有像齐暮朗一样洋装在身的,也有如徐治一般,蓝的灰的中山装直立地坐着,谈江山,析局势。

“噢,对了,炳鸿兄。有位故人托我给你带了个东西。”徐治从内衬口袋中抽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纸袋,在齐暮朗面前晃了晃顺势递给了他,一脸坏笑地问道:“猜猜是谁?”

"你媳妇儿。”齐暮朗接过信,看见徐治那八卦模样,嘴上不饶人。

“你媳妇!我家子淮才不会给你写信!她最讨厌的就是像你一样的…………”徐治有些急躁,却又止住了话头,撇了撇嘴,对齐暮朗说:“是………”

“是舒雅。”齐暮朗没让他说完。

“你知道?你知道你还调戏我……啊不,我媳妇?朋友之妻不可欺不知道嘛!你可真是……….”徐治碎碎念。

齐暮朗耸耸肩,笑嘻嘻地说:“子淮?我记得距离我们上次通信也就两个月吧?上次信中好像还叫海棠吧?怎么,是改名了呢?还是换新人了呢?媳妇儿?这也就两个月啊,秀文兄你这个速度……啧啧。”

徐治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回斥道:“还,还没呢!我,我和子,子淮是真的,你,你别不,不信!”

“信信信,徐二公子改邪归正,从花丛老手变纯情小同志啦?”

“你,你别光说我,你在国外不也潇洒得很?还有,白小姐那边,你打算怎么办?”徐治指了指米白色的纸包,正了正神色。

齐暮朗修长的手指摩挲着镀金的纸边,他知道徐治的意思,于是不咸不淡地说:“秀文兄,舒雅是我妹妹,我把她当作家人。”

徐治接过伙计手中的托盘,待伙计走远才一脸严肃地对齐暮朗说:“可是,白小姐可不把你当哥哥。有些事,拖了这么多年,总该有个交代,要真不愿,早了断得好。”

还没等齐暮朗回复,徐治就岔开了话题,变回了之前玩世不恭的样子。

看着依然滔滔不绝的徐治,齐暮朗一言不发。

他知道这话徐治本不该说,但他既然说了,就说明这件事已经很重要了,更何况他说的在理,自己也该做个了结了。可是————

齐暮朗看着那盘糕点,那盘糕点也“看着”他。

他早上没吃饭就被徐治拉了出来,刚才又耗费了脑力,自然是饿了。

没等糕点反抗,说声“不要啊”,就被齐暮朗无情地咬了一口。

这糕点入口即化,齐暮朗觉得很不错,便又咬了一口,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等等,好像不是他感觉,而是整个世界真的都清静了。

他疑感地朝楼下看了一眼,此时的他还不知道,为了这一眼,他今后要以多少光阴去交换,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后悔与否。

但此时,他只看见了一位身容姣好的少女从茶楼门口进来,逆着光高高束起的马尾漫不经心地在荡在腰间,黑的不透一丝光,好似把阳光挡在门外。齐暮朗觉得这种感觉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来在哪见过。

少女歪着头看了看突然间沉默的人群,有一丝疑惑和无奈。

收到少女眼神的那一刹那,人们又吵开了,比之前更热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齐暮朗视力好,立马觉察出这位少女受过训练,是习武之人。

联系到茶楼众人刚才的表现,他心下一惊,用余光瞟了瞟正在喝茶的徐治,不动声色地扣动了腰间别着的手枪。

他的手枪是特制的,无论是扣动板枪还是射击,都经过了消音处理,在人群喧嚣之中根本听不见。

然而正向柜台走近的少女突然停止了,往他的方向望去,对上了他的目光。似是察觉了他眼中的警惕,露出了一个不解的微笑。

齐暮朗握紧了手枪————若整个茶楼是一个修罗场,那徐治引他进来,就必定是内奸。

虽说他没什么成就(也就巴黎大学化博物硕学位)但好歹也是割据一方的军阀之子,刺杀胁迫倒也不陌生。若是开打,他就先开枪把徐治毙了,免得他回去在父亲面前演戏。

他正思考着战略,那少女却径直向柜台走去,指尖银光一闪,一枚袁大头在柜台上旋转。老板倒习以为常,笑着与她寒喧了几句,指了指二楼一处空着的靠窗的位置——那是为她专门留的。

少女转身上楼,黑色皮靴踏在楼梯上,虽铿锵有力,却显得格外轻盈。

齐暮朗感受到众人的视线跟随那个少女一层一层地上楼,直至她坐下来,才“风平浪静”。

齐暮朗看着窗外的阳光在少女身边浮动着,形成一个懒洋洋的光圈,似乎——她就是来喝茶的…….

没有了生命危险,美人倒是可以一看的。

少女的皮肤是健康的淡黄色,并非是闺阁小姐那种我见犹怜的洁白;一双杏花眼里面透出的古灵精怪,顺着长长的睫毛翘上去,在浓密而又乌黑的眉毛里藏匿;鼻头略平,一张不大不小的秀口好像总等着让人哭笑不得。

这面容,他一定在哪见过,他敢肯定。

红上衣赤如血,高腰裤与黑色长发一般颜色,这装束,不是...……?!

齐暮朗的目光定格在少女右眼角下的泪痣上,整个人石化一般僵在那儿。

徐治”终于”发现了同伴的不对劲,笑着说:“又看上哪个美人啦?”

他顺着齐暮朗的目光望去,少女正笑着接过伙计茶盘上的盖碗,然后从伙计手中接过刚才掌柜找的零钱。

徐治调侃道:“嗯,炳鸿兄,眼光不错嘛/这前突后翘的,挺……等等,她腰间的牌子莫非是………!”

“是什么?你知道?”齐暮朗语意掩不住内心的焦急。

少女似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往这边瞟了一眼,又看了看自己腰间令牌“暗尘”二字,默默地把它往裤腰里塞了塞,这样一来,那里别的白色匕首就露了出来。

因为实在硌得难受,少女顺手抽出匕首放在桌上,然后立刻又后悔了————旁边几桌客人都满脸惶恐亦或略显嫌弃。

徐治一见那匕首,眼神更不对劲了,还没等齐暮朗再度开口就用手掩着嘴,小声而又迅疾地对齐暮朗说:“她是那个组织的人。白匕首,右下恋;齐腰发,茉莉别……符合所有描述,应该不是巧合,是她。”

“她?她是谁?”

“炳鸿兄,美人常有,命就一条。这位爷近几年来的名声可是响当当的,被称为“民国第一杀手”,我劝你最好别去招惹她。”徐治郑重地拍了拍齐暮朗的肩,其实是故意引起齐暮朗的好奇心。

果然齐暮朗顺了他的意,眯了眯眼:“杀手?那我更要去会会她了。”

话音未落,人就起身,徐治根本“拉不住”,只能眼睁睁地目送“壮士”远去的背影。

影子遮住了杯中茶光水色,齐暮朗就站在桌沿边,左手搭在木桌边,毫无平时搭讪美人时的松散语气:“可否请问姑娘芳名?”

少女自是听出了来人语气中的冲意,仰头看望齐暮朗掩不住仇意的双眼,却是微微一笑:“何不问你同伴?他知道。”

“在下想听姑娘亲口说。”齐暮朗话说的彬彬有礼,语气却是冰的。

他想听这个杀人凶手亲自说出她的名字,他苦苦寻觅了她将近三年。

每每梦中见到宋叔的脸庞,就会有一把满是血的白色七首横空出现,向那拥有慈祥面孔的男人刺去。

然后,是惊醒,是失眠,是仇恨。

少女眨了眨眼,问道:“为何?”

爱上我了?她自嘲地想。

“姑娘是否于1913年3月11日晚上八时的上海火车站,见过在下的一位故人?”齐暮朗不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太好了,大帅哥是来寻仇的……少女在心中嘟囔。

她当然记得,宋教仁的血洒在自己胸前,是格外的炽热,随后她手起才落,迅速离场。

她的记性不差,特别是长的好看的。她刚才还觉得这位帅哥眼熟呢!呃,既然见过自己,那么应该是……她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

“你是青衣巷里的那个小男孩?”光是这个地名就不能忘记好吧!

见少女“供认不讳”,齐暮朗倒也冷静,继续追问:“所以姑娘你与那件事到底……”

这关乎七零一,少女自然不能说,于是她打断了齐暮朗的话:“七零一,陆依依。”

她不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一手撑窗棂一手携匕首利索地一跃而下,随后不紧不慢地朝对面乌烟瘴气的街道走去。

她笃定,他追不上她,才颇显从容,故意给对方展示自己的态度。

齐暮朗没准备追,回到桌边跟徐治说了句“你的目的达成了”就头也不回地往茶楼外走去。

他父亲成功地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可以帮他,但他这次有条件。

……………………

陆依依将匕首插回腰间,把刚才的零钱握在手心,向一条窄窄的巷子里行进。

巷子到头,是一大片空地,但有各色各样的人。

七八个妇女坐在楼梯上,用满是老茧的双手缝着他们称作衣服的破布;十几个老人围作一团,一层一层满是佝偻的衣躯。他们用手指指点点,活像枯骨,脸上的皱纹因笑而堆在一起,褐色的长满老年斑的皮下没有肉,只有积攒了几十年的痛苦、饥饿与贫困;一个拿着一支只剩三片车叶的破旧风车的孩子朝后笑着,后面有十几个孩子追着他跑。

毫无疑问,他是这里的孩子王。

小男孩没看前面,一下子撞到陆依依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鹿豆的第一反应是道歉,然而刚抬头,立刻变得笑靥如花,“小鸡姐,你来啦!”

陆依依揉了揉满脸写着兴奋的孩子的额头,刚才撞得有些泛红,但这种颜色跟他面黄肌瘦的小脸比还算好看。

照例,是要考考孩子们的:“上次教的那句话会了嘛?”

“我来我来!”三耳挤到陆依依面前,正了正辞色:“天下兴亡,匹猪有责。”

孩子们一下子笑开了,这也使人们的目光都看了过去。这里的人们都喜欢她,于是个个朝她打招呼。

陆依依弹了一下三耳的脑门,虽然没用力但还是触到了骨头,这个看着很虎的小男孩忍受不了伙伴们的嘲笑,大叫起来:“猪,猪怎么了!你们见过猪吗?吃过吗?嗯?上次去要饭,有位老爷好心施舍了我一块猪肉,那叫一个香!”

孩子们突然不说话了。

他们哪个家里都没猪,从小到大连猪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别说吃猪肉了。

鹿豆小声说了句:“那天有位老爷扔了一块肉在地上,让我去捡,我不愿意他就打我,说我的命还没这块肉值钱,说我就是个垃圾,是个贱骨头……硬逼我吃,我还不肯…………他用鞋狠狠地踩了几下,又扇了我几巴掌,走了……小鸡姐,他们说得…………对吗?”

陆依依并不惊讶,但依然久久说不出话。

她知道城东城西,一是醉金陵,一是“狗不理”。人们对这块地方就是这么称呼的。

可这些,不是这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们该知道的:“当然不对!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说吗?”她神秘地笑了笑。

“为什么?”孩子们的好奇心一下勾起来了。

“哼哼,因为啊………”陆依依故意顿了一下,扫视了一圈小孩子们天真的脸庞,“因为他们都是猪修炼成精哒!”

“真的?”

“那是自然!猪精的肉太多了,所以他想骗你吃!你吃了,就会变小猪崽子,再也见不到妈妈嘞!”陆依依吓唬他们,”以后啊,千万要注意,不然………嘿嘿。”

“扑哧”北边的角落里微微传来一声非常轻柔的笑。

孩子们当然听不到,但看到陆依依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娇小瘦弱、被灰色斗篷覆盖的身躯上时,鹿豆解释道:“那个姐姐是最近几天才来的。她不怎么说话,也要不到饭。娘怕她被拐了,就把她带了过来。”

“住你家吗?”

“不,她死活不愿意,就一个人蜷在那里,不找人说话,别人问她,她才小声嘀咕几句,声音倒很好听。”鹿豆努了努嘴,然后欣喜地接过陆依依放在他掌心的硬币,与孩子们分去了。

陆依依向那个角落走去,一个破旧的灰斗蓬窝在那里,一双漂亮的杏仁眼里写满了害羞。

陆依依蹲了下去,兜帽下面一张灰灰的小脸,既警惕、害怕,却又浑身透着善意,活现一只脏兮兮的小白兔。

看起来也不过刚及金钗的年纪。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陆依依用她最温柔的语气微笑着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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