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我的母亲姓墨,又生在中秋那天,于是母亲叫我墨月。我记不太清了,大抵是十多岁的时候,母亲与父亲离婚了。我没多伤心,毕竟父亲未曾给我多少爱。但是......
母亲又要照顾我,又要赚钱养家,着实不易。我想过,要不自杀就好了。那样的话,母亲就不会痛苦了。我想,我应当是,很爱我那出卖身体换取钱财的母亲的。可是我又很难过。
我讨厌那样浑身是伤却又要笑着对我挥手的母亲。许是有了心理阴影,我打算学医。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可是,当我不顾一切去学,去读,倒是也没多艰难。
我并不是什么顶尖学子,但偶尔也能进个前五,但最让我开心的,是我终于有机会对母亲身上的伤口指指点点了。我有大把理由让母亲安心坐下来听我说。理由可以是把她当例子。
也可以假装是在炫耀自己的知识。总归,母亲会听的,她会露出温柔的,开心的笑容。那是我那时唯一值得骄傲的事情了。但是很快,母亲的工作就被人发现了,她被制止、抓走。
我顺从她的意愿,把自己当成不知情的白痴,眼睁睁看着我唯一值得骄傲的人被身穿警服的人带走、囚禁。我没有抱怨,也哭不出声,因为母亲要我不要难过。这是她对我的期望。
很快,未成年的我被强行安置在了一户人家中,那家的叔叔阿姨待人和善,尤其是对我,像是对待亲生女儿。他们都是不孕不育者,本身也领养了一个白嫩嫩的小女孩。她叫我姐姐。
“你叫什么名字?”我蹲下来,问七岁的,小小一只的她。她扬起白净的面容,娇俏可爱到了极致的面庞叫我微微吃惊,“楚白阳!”她咧嘴笑起来。我这次是真的愣住了。白阳......
“因为我爸妈说我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她开怀大笑起来,眉眼间尽是纯真的孩童气,而我,也被这温暖的笑容晃了眼,内心一暖,跟着笑起来。那时的我,有了新的目标。
让这个漂亮的女孩子,永远,永远地,散发着光热,我不求她只属于我,只要她能温暖我一点点便足矣。......寄住的第二年,母亲在牢中自杀,听到这个消息,阿楚安慰了我很久。
可我就如同一只冷血动物那样,哭不出声,甚至内心毫无波澜。因为她要求我不要想念她,这是她对我的期望。小小一只的阿楚开始长高了,愈发漂亮,甚至令叔叔阿姨都担心了。
生怕阿楚被人拐走。阿楚自己倒是心宽,反过来安慰叔叔阿姨,顺便提起了自己想学古筝的事情。她觉得,会弹古筝的人都仙气飘飘的。叔叔也觉得她和古筝很配,一口答应下来。
可阿楚对于任何事物的热衷都极其有限,生日礼物的小提琴都是说着一时兴起,古筝课最后还是被她嚷嚷着推掉了。但古筝已经被买回来了,还是有点小贵,就这样落灰着实不好。
实话说......我一个整天忙得晕头转向脚不沾地的医学生,心动了。我曾见阿楚带着小巧的指甲,一板一眼地对着古筝曲弹奏琴弦,或悦耳,或低沉,动听的符号成为了太阳的余辉。
即便下一刻,阿楚就手脚并用地从板凳上跳下来,气鼓鼓地喊着“怎么这么难”“不学了不学了”“好烦啊”之类的话,我也觉得,那一幕,着实令人心动。于是我自告奋勇了。
我抚过被阳光照射过的琴弦,内心念着它被太阳抛弃的冷,却又不自觉地弹奏,安慰自己内心不明的孤独。......“姐姐!我流血了!好疼!”声音落入耳中,书房中的我当即冲出去。
紧接着就看见了摆烂一样坐在地板上,嘟着嘴,双腿又是并上又是打开,完全没有受伤的意思,反倒优哉游哉的。但我还是看见了她左手手臂上的血痕,自是无奈地打开了医药箱。
“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嗔怪地点了一下她的额头,阿楚回以一个笑嘻嘻的表情,“是老爸买的桌子边缘太锋利了嘛!”“等会儿叔叔回来就跟他说一下吧。下次再撞到别的地方......”
我手上包扎着她的手臂,口中也在抱怨,内心密集的麻让我没法静下心来。“姐姐太烦啦。”阿楚似乎是被念叨烦了,鼓起了嘴。刹那间,我的身体仿佛都不受控制了起来。“......”
“我不说了。”阿楚顿时笑起来,在我的侧脸上猛唑一口,“爱你!”正剪绷带的我呆住了。爱?这个词,对我来说,未免奢侈。“嘶......”反应过来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指尖已冒血。
......要说阿楚最长情的一个兴趣,或许就是看电视了吧。直到十三岁也没改掉周六准时守在屏幕前的习惯。“姐姐!”某天,她突然兴奋地扯着我来到电视前,“我发现了有趣的事!”
屏幕上的画面定格在了某一帧。我渐渐瞪大了眼睛。那粉眸的女孩,仿佛就是照着阿楚的样子画下来的。“她是......”“她叫小舞!”阿楚的眼睛晶亮亮的,“跳舞的舞!”我有些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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