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时,小林薰曾因盗窃摩托车被捕,由于尚未成年,在父亲缴纳罚款后将其送回家中教育,而小林薰的父亲的管教方法,就是单纯又粗暴的殴打体罚。
1984年小林薰升入高中,从此时起他为了挣零花钱以及补贴家用,开始每天清晨送报纸。
1987年从高中毕业后,小林薰开始了打工生涯,先后在居酒屋、报纸配送店、比萨饼店等地从事配送工作。
1989年12月,小林薰对两名5岁女童实行侵害,用手触摸两名女童私密处,在家长报警后将其抓获,并以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1991年7月,小林薰再次在大阪市住吉区的一处小区前,对一名下学回家途中的5岁女童进行猥亵,由于女童哭叫,小林薰用双手掐住了女童的脖子造成昏迷。警
方对小林薰以强制▲▲、杀人未遂的名义进行逮捕,在逮捕后发现了他的前科。
这次被捕后,小林薰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且取消了之前的缓刑判决。
1995年11月,小林薰刑满释放。从这之后他几乎一直在干着配送报纸的老本行。
警方查到的与小林薰相关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在2004年5月14日的一条报警信息。
报警人是每日新闻报社的一家配送中心,位于大阪市东住吉区,他们报警说一名叫做小林薰的雇员,在收集了辖区内各家报纸订户的23万日元订金后不辞而别,携款潜逃。
2004年10月,东住吉区警察署对此案进行调查后,准备对小林薰着手进行逮捕,但在户籍登记中找不到小林薰当时的住址,于是便向这家配送中心询问小林薰的当时住址。
可配送中心给出的答复却是:“我们也不知道”。
事实上,配送中心此时不但知道小林薰的确切住址,而且也与小林薰保持着定期联系 —— 小林薰在携款潜逃4个月后,与配送中心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且承诺每月按时归还一定金额,而配送中心将对此事不再追究。
在警方前往配送中心要求配合调查,实施逮捕时,由于小林薰此前还款状况良好,中心的负责人判断,如果警方将小林薰逮捕,那么剩下的钱款将无法归还。
因此在面对警方调查时,配送中心撒了谎。
而那个时候,距离小林薰杀害女童中山枫,只剩下了1个月左右的时间。
如果那个时候警方可以抓到小林薰的话,大概中山枫的悲剧就不会出现。
小林薰从大阪市东住吉区携23万日元潜逃后,他在2004年6月来到了滋贺县的大津市,在这里的读卖新闻找到了送报纸的工作,但工作了不足2个月后就辞职离开,来到了奈良县,在每日新闻的大和新町配送中心找到了工作,这家配送中心恰好位于奈良县北葛城郡的河合町,与中山枫手机信号出现地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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