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报警,要是报警的话,咱们三个都得进少管所!”
阿明抬头看了一眼表,说:“七点了!我得回家了,拜拜!”
说完,阿明便拉着阿勇,两个人头也不回地逃走了。
阿治没有办法,只好用被子把妹妹小花裹起来,他以为只要保温,妹妹就还有活过来的希望。
之后,他跑下了楼,从附近的药妆店里偷来了创可贴,贴在了小花流出血的鼻子和嘴巴上。
4月22日早晨,阿治醒来之后,发现妹妹小花的身体已经冰凉了。
他想起来在几年前,刚出生后不久的弟弟死去的时候,母亲苗子的处置方法。
于是,他便拿来了垃圾袋和空气清新剂,把妹妹小花装进了垃圾袋中,并撒上了大量的空气清新剂,系上了口,放在了壁橱里。
4月26日,阿勇忐忑不安地来找到了阿治,询问小花的情况。
当两人打开壁橱的时候,看到垃圾袋已经鼓胀,从袋子中不断散发出臭气,小花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
于是两个人商量之后,将小花的尸体连带着垃圾袋,装进了家里的旅行箱中。
中午时分,两个人坐着电车来到了东京西部的高尾山中,把行李箱埋在了山脚下停车场附近的林子里,盖上了树枝。
还不满2岁的上岛花,甚至都没有踏出过家门,就这样孤零零地被丢在了这处山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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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10日,阿治、阿勇和阿明三人,被东京地方检察院以伤害致死、遗弃尸体的罪名起诉。
由于被告人均未成年,所以这个案子被移交东京家庭法院审理。
尽管案情非常恶劣,但是法官考虑到此案的原因,是由于作为母亲的苗子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才导致的,而且阿治在案发之前,也确实尽心尽力地照顾过妹妹们,因此应当从轻判罚。
最终,阿勇和阿明两人被判处在少管所中接受2年的强制教育,而阿治只是被送入了少年教养院。
1988年10月26日,对上岛苗子的审判开庭。东京地方法院以“遗弃罪”和“遗弃致死罪”,判处上岛律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在缓刑期间,上岛苗子需要负担起对两个女儿理佳和纱奈的养育责任。
这起事件由于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男朋友理所应当地向上岛苗子提出了分手。
然而在大儿子阿治的强制教育期满后,他并没有回到母亲上岛苗子的身边。(下落不明)
作者君:原来是一个女性不坚强自立不断地试图依附他人拒不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在漩涡里越陷越深的案例。
即便上岛苗子没有能力抚养,还可以向政府申请救济,再不行让人收养或者送福利院,不给生活费不是想让孩子饿死吗?
即使是动物也会养大孩子能够独立了才会把他们赶走。这个母亲就是杀人犯,连畜牲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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