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案发时是在上世纪50年代,日本由于二战战败后社会动荡的缘故,犯罪率居高不下。
警方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会对罪犯采取指纹,但并不是采取两只手的十指指纹,而是仅仅采取右手五指和左手拇指 —— 因为大部分人惯用右手,热武器也几乎全为右手使用设计,所以凶器上往往只会遗留右手的指纹。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所切割下的部分,恰好符合警方指纹库的采样范围。
因此石黑医师怀疑,这名犯罪嫌疑人一定对警方的指纹采取相当了解,甚至他自己就经历过指纹采取,所以他才会有意对被害人的这些指纹进行破坏。
其次,这个抛尸地点也很能说明问题。
发现尸块的地方是一处野湖不假,但它首先距离车站和市区不远,其次湖水不深,杂草丛生。
如果是当地居民作案的话,抱有分尸目的的犯罪嫌疑人一定会选择在自己的家中进行分尸 。
作者君:这样才能不受外界打扰,还能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而且犯罪嫌疑人要是本地人抛尸的话,也不会选择难以沉尸的**湖,无论是两站地之外的大塚池(水深3.8米),还是10公里之外的大洗海岸,都是更理想的抛尸场所。
可这个犯罪嫌疑人却选择了在这个湖里抛尸,可见他要么对当地环境还不熟悉,要么就是时间十分紧迫,在杀害被害人后迅速进行了分尸 ,甚至更可能两者兼有。
犯罪嫌疑人对尸体进行的破坏这样子的行为,已经足够说明犯罪嫌疑人认识被害者,而且很有可能如果警方调查被害者的话,就可以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如果是路上临时起意的犯罪,犯罪嫌疑人不用担心警方在调查时,将与被害者毫无关系的自己挖出来。
正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之间的关系,所以他才不得不进行分尸。
作者君:将鼻子割下来,可以让被害者的面部特征发生很大的变化;破坏指纹,这样警方也无法从指纹库中调取到被害人的身份信息。
这样一来,就算是尸体被警方找到,尸体的真实身份也很难被鉴定出来。
想到这里,石黑医师认为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由于作案时间仓促,所以只好将尸体草草抛弃之后,把这些具有识别特征的部位切割下来,换了个地方进行损毁。
因为是夜里作案,点起火来焚尸的话会过于显眼,所以凶手才不得已使用了浓硫酸来腐蚀尸块。
195n年那个年代,日本社会刚刚结束战后重建期,人们的生活也开始逐步迈向现代化。
城市中开始建造大量的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的私家车数量也从这一年开始猛增。
然而对于并不是核心都市的水户市来说,拥有私家车的人数还是少之又少的,出租车服务也仅仅限于东京、大阪这样的大城市。
这名犯罪的选择了临近车站的**湖抛尸,很可能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本人并没有车,而是利用公共交通来到水户车站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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