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12月30日案发那一天,丈夫宫泽干男在中午前后就早早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在下午三点多就回到了家。
一家人在傍晚五点左右外出购物之后,在晚上七点三十分左右回到了家中。
由于宫泽家装的是“感应式门廊灯”,所以只要在晚上6点之后,有人接近门口,就会亮起灯来。
根据当天宫泽家的邻居,以及泰子母亲的回忆,并没有注意到宫泽家门口的灯有异常地亮起来的情况。
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便有了三种从大门进入宫泽家的可能性:
第一种情况是在案发当天傍晚五点到七点半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趁着宫泽一家四口外出,从大门潜入,藏在宫泽家中;
第二种情况是在晚上七点之后,一家人入睡之前,犯罪嫌疑人来到宫泽家,从大门进入,但是他并没有触发门廊灯的感应。
最后一种情况是在除了宫泽干男之外,一家人入睡之后,犯罪嫌疑人从一层大门潜入,同样他并没有触发门廊灯的感应。
在第一种情况里,如果犯罪嫌疑人一开始的目的就是灭门的话,是可以躲在一个很难被发现的角落里,等到夜深人静,一家人都入睡后,开始悄悄作案的。
可是,如果犯罪是在傍晚六点之前,趁着感应灯还未开始工作时便潜入宫泽家的话,那么他就需要潜伏至少5个小时左右,才能够下手。
作者君:从上面的图片我们可以看到,受害者的房子其实并不太大。
由此,犯罪嫌疑人要在这么一间房子里潜伏5个小时,而且还不会被家里的4个人发现,这显然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另外,这也无法解释宫泽家的拖鞋上,却留下了犯罪嫌疑人的汗液 。
作者君: 难道是犯罪嫌疑人潜入宫泽家后,还很礼貌地换了拖鞋吗?
退一步讲,就算犯罪嫌疑人真的成功地潜伏了5个小时还没有被宫泽家的成员发现,那么他为什么不能再等一会儿,等到受害者宫泽干男睡觉了,再万无一失地作案呢?
第三种情况,也是令人难以理解的。第一,犯罪嫌疑人如果目的就是进入宫泽家之后灭口的话,那么他在房子外面的时候,就能看到一层的灯还在亮着。选择这样铤而走险地作案,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第二,这样的情况更无法解释他要更换衣服,将换下的衣服叠好的原因。
这样一来,只有第二种情况是合乎常理的。在这样的设定下,凶手可能已经跟一家人说好,要他们先关掉感应式门廊灯(具体原因可能就是为了避免引人注意或者其他),然后以客人的身份,从大门进入,穿上拖鞋。
接下来,他把运动衫脱了下来,被受害者宫泽泰子收走,拿到二楼的榻榻米上叠了起来
作者君:把衣服叠起来放好这件事,很明显就是家庭主妇的做法。
之后,泰子给他换了一件自己老公干男的运动衫。
她这样做的原因,或许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穿的那件运动衫脏了,或者是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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