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鑫双手垫在脑后,他也长长叹了口气。
“呦!听上去还有些为难啊!”
听着陶花调侃的话,古鑫扭头看她笑着。
古鑫从记事起就没有见过他的父母,而是在另一座城市跟着一伙人。
这伙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不是收容所而是另一个机构,贴切的说应该叫团伙。
这个团伙主要工作就是偷。老的幼的在街上偷,年轻的负责观察和转移脏物。
古鑫在团伙中孩子的排序中排行老六,因此大家不叫他的名字而是叫他六或是小六再或者是小六子。
而古鑫这个名字并不是胎带的,是后期他自己取的。古与骨同音,鑫为三金寓意金山。另外一个寓意是,骨子里刚强。古鑫想自己刚强,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一晃过去了很多年,在古鑫18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
古鑫正掏包却被失主发现,这时钱包已经在他的手里了。还没等观察的同伙解围,古鑫抓紧钱包拔腿就跑。
谁承想,失主竟是练长跑的。当时古鑫正年少,体力也好。两人这一飙就是半个城市,最后两人全部瘫倒在荒地里。
“你、你也是练长跑的?”
恐怕平时训练也没跑过这么远的路,因此失主问着。
古鑫没有说话,此刻他的嘴只想用来呼吸。但他可以摇着头,并且不知处于什么想法竟将钱包仍了过去。
失主打开钱包向里面看了看,随后笑了笑,又看向古鑫笑着。
“我叫张志远,喜欢长跑。”
“我没有名字,叫我小六吧!我……”
按照张志远的介绍惯例接下来该说的是兴趣爱好,可是说到这里古鑫哽咽着。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爱好是什么,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兴趣这个问题。
但是从那时起古鑫开始有了兴趣,有了对钱的兴趣。那只是兴趣还谈不上是爱好,至今他好像也不知道自己的爱好是什么。
张志远并没有报警,从种种表现上来看他还很欣赏古鑫,甚至想成为他的朋友。可是古鑫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是名小偷不配做他的朋友。
这时他环顾四周,以往熟悉钢筋水泥的建筑已换成挺拔的绿树和稻田。
忽然间,在古鑫脑海中闪现出一个想法。既然已到无人看管之地,那他为什么不跑呢?
这无疑是一次逃跑的好机会,这一天的到来古鑫不知道等了多久。
两人似乎将气儿都喘匀了,张志远正想起身靠近古鑫时,他却没想到古鑫一转身拔腿就跑。
今天张志远可真是大开眼界了,一个业务选手都算不上的古鑫竟然能跑这么快。
起步时的爆发力惊人,离远看、不知道的还以为谁放的穿天侯呢。
“又跑!我又没想追你。”
张志远望着古鑫筷子大小的背影,喃喃自语说着。
张志远整整走了两个小时才坐上车,坐下后只感觉两条腿酸麻的很。
回到城里张志远并没有报警,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而这边的古鑫一溜烟钻进了大山里,翻山越岭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在这里他没有依靠,只能住在桥洞下。
那天张栋路过这里,顺手扔给古鑫50元钱。古鑫抬头望了望张栋,心想八成将自己当要饭的了。
可就是因为这50元钱,才发生了接下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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