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脑中回顾着整个案件的经过时,忽然我的脑海中灵光一现,我回忆起了一个细节。
在我的脑海里我把劫匪抢劫的过程在做情景回放的时候,那名拿着枪射击的劫匪。就是刚才刘浩楠跟我说的那组拗口的奇怪枪械编号的劫匪,他把所有的人全用手中的手抢击中之后,他得意地用手摸了摸他的下巴。他的下巴靠右侧的下颌处,有一颗红痣,那红痣的上面长了一撮毛。
我忽然把眼睛睁开了,看向了正站在我身边疑惑看着我的林雨。我对林宇说道:“你赶紧查一下,退役的特种兵,射击技术特别好。这个人右侧下巴上有一颗红痣,那红痣上面有一撮毛。”
林雨: “你怎么知道的?案发的时候,你也没在现场,连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你都没看。就算你看了,也没有用。那个时候天刚蒙蒙亮,今天还是个大阴天,监控录像拍摄的画面我已经看过了,基本没有什么用。
车子的车牌又是假的,这三辆车都是开到我们城西郊区的那一片工地之后就消失了。我们现在已经派人到西郊那片工地去找了,估计能找到的可能性很小。就算是找到了,我敢保证一定是空车,不会给我们留任何线索。车上所有的指纹和痕迹,都会被这帮劫匪擦得一干二净的。”
我:“这么大的案子,不可能给你留到线索的。只有我们找到线索,或者是这帮劫匪露出马脚被我们发现。不然,这案子很难侦破。”
林雨心虚了:“10天啊,你可刚跟葛局说完10天破案。你要是10天破不了案,你这人就丢大了。我倒无所谓,就算是我破不了案,我依然还是重案队的队长。可是,你来我们局里可是接连破获大案。现在,局里对于你的传闻那是铺天盖地的。给你起了个外号,你知道叫什么吗?”
我:“一定不是什么好外号。”
林雨摇了摇头:“还真就是一个非常响亮的雅号。”
我有点好奇:“他们叫我什么?”
林雨一字一顿地对我说到:“他们给你起外号叫芦神。”
我嘟囔了一句:芦神,这名字也还不错吧。
我们从早上6:00一直到中午的11:30,都在找现场的证据。中午11:30的时候,林雨看现场的证据收集的差不多了:“收队吧,葛局让我们回去汇报呢。”
我:“你回去汇报吧,我准备去找一下金美兰。”
林雨:“这么大的案子,你不跟我回局里找线索,你去找金美兰干什么?我们今天晚上跟她的约会一定是泡汤了。”
我看了看林雨,对他没有好气的说到:“就刚才刘浩楠说的那手枪的型号,QSZ11式手抢。不是需要找到它的来源吗!
通过手枪的来源,我们才能找到购买他的人吧。你有线人能够找到这种手抢的销售渠道吗?”
林雨摇头:“这一种手抢,我是我都没听说过,谁能搞到这手枪啊!这枪太高端了,而且这抢我要没估计错的话,根本不是从黑市流送过来的。我怀疑这名劫匪曾经使用过这种手枪服役,他退役的时候不知道用的什么方法把这手抢带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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