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征收所谓经制钱,是“取量添酒钱及增一分税钱,头子、卖契等钱,敛之于细,而积之甚众” [16] 。苛捐杂税,积累了大量财富,“今泉币所积赢五千万”,“于是铸九鼎,建明堂,修方泽,立道观”, [17] 大兴土木,不仅在宫城之北建筑稍小于宫城的延福宫和规模更大的艮岳,还乘机利用搜刮的民财大修各自的豪华宅第。为了阻止其他官员的议论,诏书也不依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复核、上奏后颁行的正规途径,而是请徽宗亲书后即颁行,称为“御笔手诏”,甚至请宦官杨球代书,号称“书杨”,以达到他们任意胡作非为的目的。
徽宗初年,宦官杨戬先设“稻田务”,开始在汝州(今属河南)立法,可以种稻的田土,收索民户田契,辗转追寻,直至无契可证,将超出原始田契的土地称为公田,种植户即作为佃户,须交纳公田钱,继而推广至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弥漫数百里的梁山泺(泊),是济州(今山东巨野)、郓州(今东平)数县沿湖渔民赖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只强行收取赋税,逃税者按盗匪处罪。在李彦及其党羽的摧残之下,北方也是民不聊生,小规模起义不断发生。
起义不断
宣和元年(1119年)宋江起义于河北路,同年十二月已发展为有一定规模的农民起义军,被称为“河北剧贼”,北宋朝廷曾下诏进行招降。但宋江未受招安,而是于次年转战南下京东路,被称为“京东贼”,活动于青、济、郓、濮(今山东鄄城北)诸州境内。这时南方的方腊举行起义,发展迅猛,亳州(今属安徽)知州、前执政侯蒙上书称:“(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18] ”其后宋江移军南下,沂州(今山东临沂)知州蒋圆假作同意起义军借道而袭击南下的宋江起义军,起义军遭受较大损失后,“北走龟蒙间” [19] 。宣和三年(1121年)初,宋江起义军南下淮阳军(今江苏邳县南),朝廷派官军追击,起义军继续南下,进入淮南路楚州(今淮安)地区,又被称为“淮南盗”。起义军转而北上,途经沭阳时, [20] 遭到县尉王师心邀击,略有损失。二月,在海州(今连云港市区西南部)为知州张叔夜“伏兵乘之,擒其副贼,(宋)江乃降” [21] 。北宋末年农民起义中规模最大的是方腊起义军。方腊是两浙路睦州(今浙江建德东北)青溪(今淳安西)西部山区的帮源洞(通峒,指山谷地区)漆园主(一作佣工), [22] 屡遭“造作局”酷取,他利用包括明教(摩尼教)等各种秘密宗教组织起义,为里正发觉,遂杀里正而于宣和二年(1120年)十月起义,次月即建立政权,首先攻占青溪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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