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光,
超小超大

丁香结

最终话

冥婉夕……?

丁母:……

短暂的尴尬之后,冥婉夕凭借这给长城般的脸皮

当着丁母的面了她家的香蕉

看!凶不凶残?吃你家香蕉了

丁母:……

丁母微笑了一下,来一个新鲜的香蕉

冥婉夕……

冥婉夕(总感觉她在鄙视我,弱智?)

草丛里的肖枫和林墨然屏住呼吸

虽不知道为什么信冥婉夕,但肖枫确得,她不像是那种杀人犯

冥婉夕咳

冥婉夕虚咳一声一世为高人之模样

冥婉夕我是丁香的班长,丁香叫我今天来给她辅导学习

丁母听冥婉夕如此介绍,顿时眉开眼笑

丁母:好好好!请

冥婉夕不敢当,不敢当

林墨然:……

丁香的家很简单,只有黑和白的交结

像跳着悲剧的舞蹈

永不落下的红色幕布

――――――――――――――

丁香极不情愿的拿出作业

丁香:你来干什么??

这个语句里面充满了疑问,警察难道没有抓住她吗?

冥婉夕哎呀!,,Ծ^Ծ,,我们是好同学嘛

冥婉夕要互相帮助的啦!

丁香:……

丁香:你出去

丁香:我不需要补习

冥婉夕我觉得你需要

丁香:不需要

冥婉夕你需要!

丁香:不需要

经过几个小时的复读之后,丁香默默举出投降起

冥婉夕我给你补习是法治啦!

冥婉夕第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罪

冥婉夕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丁香:闭嘴

冥宛夕继续讲着,眼底蒙上一层冰霜

冥婉夕未成年人犯罪的,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冥婉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丁香:够了

冥婉夕不够

冥婉夕漆黑的眸子望着丁香,不知何时,她手里捧着十朵玫瑰花

冥婉夕我已经得到你的答案

冥婉夕你本想再永恒的黑暗中寻找光明,却在黑暗中越陷越深

冥婉夕这样草草结束,确实有点水

冥婉夕……

丁香:我又没有杀人,你说这些干什么??

冥婉夕知道什么叫欲盖弥彰吗?

冥婉夕我有说你杀人了吗?

丁香:……

丁香:你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冥婉夕我是要找你科普知识的呀!

冥婉夕这是我们课本上的内容啊!

丁香:……

冥婉夕算了算了

冥婉夕对哦,你猜猜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冥婉夕或者说,明天死的是谁呢?

丁香:……

丁香:你是那个杀人犯吧?!

冥婉夕不要冤枉我呢?我是个正直的好公民

冥婉夕吊儿郎当的走出去,大声的说着

冥婉夕世间轮回,不过因果报应,前世因后世果

冥婉夕所得一切,不过咎由自取

冥婉夕你说说,那就犯了坏事的人的口果,需要谁来偿还?

冥婉夕而死不瞑目的怨灵,又该何去何从?

冥婉夕我是黑夜的使者,等待着……

冥婉夕光明的到来

冥婉夕的眼睛变成黄色

充满着希翼

冥婉夕我愿做世间的逐光者,等待着黎明的第一抹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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