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出自老板娘的手艺有些实在是不好评价,若是放在以前,一定会直接开口难吃,但是现在聂羽术还是习书,选择了一口一口的将那些饭菜给全部吃掉。
身为女孩子,多多少少都喜欢花花绿绿的东西,木忍冬更喜欢的就是亮闪闪的,最好能够晃瞎别人眼睛的。
“木姑娘你真的打算买了这只钗子?”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店小二哪敢多说一句话,只不过那只钗子的品相着实有些奇怪,若说有哪些足够特殊的地方,大概就是头部镶嵌了一只硕大的珍珠,模样奇丑但是足够的亮,虽然比不过深海中的夜明珠,但是放在了漆黑的屋子当中,自然也是闪闪发亮。
“习书,递钱。”
木忍冬一声吩咐,身后的黑衣人沉默不作声的打开了钱袋子,从里面掏出了桌布的银两,付了钱之后离开。
为什么在逛街的时是聂羽术拿着钱袋子,这姑娘逛街的时候爱有个毛病,就是看见什么东西亮的都喜欢买,不管那个东西究竟适不适合自己,反正花了这么多钱买的东西,都是要为自己用的,花再多的钱也没关系。
但是买完之后,将心仪亮闪闪的东西放到自己住的地方之后,就又开始疯狂的后悔,责怪自己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这么一整个矛盾的心理造成了,她极度需要有一个人替自己管钱,每天规定一个数额不然就凭着这个买买买的爱好,要不是自己赚的多,很快就能造完。
“木姑娘这是新收了个小厮,看起来怎么阴沉沉的?一点都讨喜。”
“讨喜干什么?有我一个还不够吗!”
面对邻居的调笑,木忍冬毫不在意的反击回去,之前就是有人一直看着自己的猪肉铺子生意不错,想要介绍亲戚过来干,一一都被拒绝了,她不是很有善心,更不是圣母,没必要每一个人的要求都要去答应。
有的时候看的就是一个缘分,比较让自己看的舒服,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进的。
“铺子里还剩下些猪蹄,不如待会儿我为你做些猪蹄汤如何?”
就算是这个记忆已经很模糊,已经被刻意遗忘,但是聂羽术如今大概也很清楚猪蹄汤的威力究竟有多么大。
以及在人间历练的第一个地点,那些饱受苦难折磨的人。
“可以换一个吗?”
“唔...那好吧,我又不是什么不讲理的老板娘,这猪蹄我看是正好剩下咱们两个人打扫打扫也可以,之前那一段时间里我也不想吃它。”
木忍冬很显然的是,又想起了那个地牢,看见那些女人被一个个自愿或硬逼着将一碗碗炖煮的成乳白色的猪蹄汤给喝下,那个记忆简直就堪称恐怖。
“不喝就不喝吧,我们今天喝别的。”
对于做饭的热爱,所以说总会做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例如萝卜跟白菜一起煮,最后放上糖来调味,这个萝卜白菜甜汤虽然有些奇奇怪怪的,但是捏着鼻子还是喝得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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