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凌风喝完最后一口汤时,陈姨还是没有回来,便起身向门外寻去,可是门口早就没了面包车的踪影。
凌风有些不好的预感,自己现在身无分文,最值钱的也就是脖子上的一个坠子,这是五岁生日的时候,外公送他的生日礼物。
可外公已经去世了十年了,这个吊坠也不失为一个念想。
面馆老板:别看啦,刚刚跟你一起来那两个人,在我这付完钱,出门就上车走了,我寻思你这么大个小伙子不会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吧?
面馆老板是个胡子拉碴的大汉,凌风刚进门的时候他就看不惯了,这都啥年头了,咋还有有少爷病的人呢,他这面馆天天打理,就这,人家还嫌弃呢。
老板戏谑的样子令凌风感到强烈的不适,即使从不需要察言观色的他,也从老板的语气里听出了几分看不起。
凌风谁说我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或许是因为强烈的自尊心作祟,凌风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面馆,不管路在何方的顺着街道走着。
尽管是个阴天,但是夏季的天气还是有些闷热,不一会儿,凌风便感觉胸口发闷,汗水也一颗一颗的顺着脸颊,流过脖子,打湿了领口。
一直在父母宠溺下长大的他,哪里记得回家的路,只能向着城中的大概方向慢慢走着。
其实凌风吧,或许是因为从小吃的都是些山珍海味,父母又怕他缺营养,所以他的个子在同龄人中还是很傲人的,目测应该有一米六七。
只是那看起来匀称的身材,因为长期缺乏锻炼,导致体力不及普通男孩子。
抛开体能和他那讨厌的少爷病来说,他长得确实好看,单单是肤色,都要比女孩子还白几个度,剑眉星目的,放到古代,绝对是个花美男。
可是此时的凌风,只恨不得化成游戏里的英雄,指哪打哪,想去谁的身边嗖一下子就能飞过去。
一辆轻卡从凌风身边飞驰而过,扬起的灰尘使呼吸本就不顺畅的凌风重重的咳嗽了起来。凌风一合计,就钻进了街道旁的一条不知名小巷子,毕竟不会吃那么多的灰尘。
天源市是个发展还算不错的三线小城市,城市道路弯弯绕绕,如果不熟悉这座城市,又是没有导航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迷路的。
除了宽敞的街道,这些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子,就像是这座城市的毛细血管一样,四通八达,遍布于各个角落。
可是,并不是每条巷子都热闹非凡,哪座城市还没有几个拆迁区呢,这不,凌风不知怎的就窜进了一条废弃的巷子。
巷子不算窄,可是两旁摆满了废弃的杂物,让凌风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
凌风妈的,没想到我堂堂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还能在自己长大的城市里迷路了!
凌风向倒在面前的破凉席啐了口唾沫,不禁为自己前十五年的养尊处优感到懊恼。
父母的宠溺固然使他得到了很多,但是也丧失了基本的生存能力,现在离开了家人的他,与一个废人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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