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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没能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所有花的名字,它们依然会在世界某个角落为你热烈绽放。
那些使你徘徊不已的情绪,那些曾经吞嚼过的香气。
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你是我唯一的光。
“妈的,跟你说了多少次了,离丁程鑫远点,那是我看上的男人,你配吗?”
明诚中学对面的巷子里,一个穿着校服的长发女生把另一个踩在地上,不耐烦地警告着。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两个正在抽烟的女生。
“啊!!我的手!”
突然地上的女生发出一声尖叫。
长发女生随即冷笑。
李莱尔:“下次再偷东西,断的就不止是手了。”
“老大老大!”
“是嫂子!”
李莱尔抬眸,见一个皮肤苍白,只是看着侧脸都能猜出长相异常俊美的男生正朝学校方向走。
李莱尔:啊,丁程鑫好帅啊!
李莱尔催着另外两人赶紧把烟给扔了,紧赶慢赶跟上了丁程鑫。
阿晴:老大怎么这么花痴。
媛媛:天秤座基本盘,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咱老大。更何况,我觉得老大这样也挺好的。
马嘉祺:阿程!
马嘉祺突然从校门口一侧跑了出来,揽着丁程鑫胳膊,推着他朝高三教学楼方向走。
马嘉祺:你那跟班……还挺有毅力。
丁程鑫毫不在意地看了一眼身后,眼中难掩厌恶之情。
丁程鑫和李莱尔,一个是明诚的学霸,一个是臭名昭著的校霸。一个受到的全是赞美,一个则只有谩骂。就这样处于两条平行线上的人,却因为李莱尔突然公开的追求变得有了种莫名的关系。
不要脸的追求者和被爱慕的关系。
可是没有人知道,在李莱尔喜欢上丁程鑫的时候,她还不是这样的。
丁程鑫应该是喜欢李诗诗的,至少李莱尔坚信不疑。三人从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在李莱尔被父母寄养到这里之前,丁程鑫就已经喜欢李诗诗了。
小姑娘从小就被丁程鑫抱在怀里长大,怕她碰着磕着,对她无微不至。
后来她才知道两人并不是亲兄妹。有一种名为嫉妒的情愫从幼时便蔓延滋长,直至今天,一发不可收拾。她下定决心要把那样好的丁程鑫抢过来。
可是,只要她和他在一起,他总是冷着脸,从来没有像对待李诗诗那样,给过自己好脸色。
她孜孜不倦地讨好他,而他面对她永远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
丁程鑫:你无不无聊?
她为他做的一切在他眼中,都只是因为无聊。
于是她越挫越勇,开始改变战略,去学习李诗诗。李诗诗从小身体不好,说话总是轻声细语,她也扯着嗓子说话。李诗诗喜欢穿白色的粉嫩嫩的小裙子,她也打电话让妈妈给自己买。
李诗诗身体不好,总是一副病殃殃的样子。她也故意把自己冻感冒。那次丁程鑫确实是着急了,还给她做了粥。可是,当他知道她是故意的之后,就再也没有粥了,还把她骂了一顿。
李莱尔:算了,既然这个方法不管用,那就直接大胆一点吧。
两年前李诗诗去美国治病,李莱尔见终于抓住了机会。她坚信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公开大胆地追求丁程鑫,闹得人尽皆知。虽然丁程鑫依旧不耐烦,但是她早就习惯他这幅模样了。
阿晴:老大,你看他身边那男的也不错,还总是笑嘻嘻的,要不你换一个?
李莱尔作为校霸,自然也有自己的跟班。这两个女生和她从来到A城上小学就认识了。其实那时李莱尔长得又好看,成绩又好,很多人崇拜她喜欢她。只是她自己不知道,总觉得丁程鑫不喜欢她是因为自己不够好。
李莱尔:阿晴,这你就不懂了,喜欢一个人,要是这么容易被替代,那还叫什么喜欢。
李莱尔:这个世界上有丁程鑫便有我,真爱永不死!
名叫阿晴的女生耸了耸肩满脸无奈,他们老大都喜欢丁程鑫十年了,到现在人都对她爱答不理,真的值得吗?
李莱尔:该死的马嘉祺,从小学就缠着我们小丁,现在高中了还不放过他。
其实……是你不放过他吧……另外一个叫媛媛的女生在心里腹诽。
在另外两人看来,丁程鑫除了长得好看,成绩好点,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更何况,她们觉得这人还没有前几天追老大的那个叫刘耀文的小混混长得帅呢。丁程鑫皮肤这么白,一看就很弱。要是打起架来,一点用处都派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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