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午后,炎热又引人悸动。红扑扑的脸蛋分不清是因为太阳太过强烈,还是因为心跳速度过快。
操场上很沸腾,各班的运动选手都在蓄势待发,只等一声枪响,奔向终极目标。
林嘉树站在100m跨栏男子组中,依然是最养眼的那个,他做着热身运动,全身上下都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这家伙,明明穿T恤会更好发挥一点,可他不知是为了耍帅拉风,还是为了啥,竟然穿了一件白衬衫。
有点类似于商务男士的职业装,连最上面一粒纽扣也扣得紧紧的,不自觉地透露出禁欲的气息。
其实白衬衫嘛,都大同小异的。无非是要不领口多个刺绣图案,要不就是哪里多一个设计。
可是经林嘉树这么一穿,感觉就截然不同了。长袖高高卷起至手肘,露出小麦色的肌肤,项上的大银链子一晃一晃的,右手上几乎戴满了的大戒指也没有摘。
有一种小说里大d哥陆显来赛场上的即视感。好吧,原谅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把他想象成陆显。
他实在太爱抽烟了。
咳……如果把这些装饰品给摘了,她想他会更有明星代言人的风范一点。但是林嘉树这么独立的人,又怎么会因为一次小小的比赛而放弃他一贯的穿衣风格呢。
要是放弃了,那就不是他了。
他上场前,还裹着深蓝色的校服,在草坪里闲坐。她在旁边,转着笔,想着下一条加油稿该怎么写。他看他认真的样子,忍不住逗逗她,于是扯来一根狗尾巴草。
她有点生气地说:“你怕不是还在冬天哦,穿校服干嘛,干脆裹个貂不是更好?”
林嘉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正有此意,但不知该找谁帮忙,我看你就挺好,要不然你帮我拿一下校服?”
还没有等江榄菊答应,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他的校服就抛了过来。
他还扮了个鬼脸:“记得帮我加油,最好能写个加油稿,把我名字也写上!”
然后笑嘻嘻地跑开了。
她佯装叱道:“谁要帮你?!”
可事实上,她是很小心地卷起那件校服,搂在怀里,像爱护小动物一样。
脸有点发烫,鼻端嗅到的是汗水混合男生身上独有的清冽气息,她不自觉地连呼吸都有些紊乱。
江榄菊当真就给他写了加油稿,说来也真是,她写了十多条,就这一条有听到被广播里朗读出来。
是个好听的男声读的,有点像诗云的声音。她记得诗云和乐乐在广播站是搭档来着,经常男女双播。
“绿茵操场尘土飞扬,
你是白鸽衔着橄榄,
淋漓大汗勇夺桂冠。
林嘉树,you are the best。”
大概是麦没关,她听到广播里传来诗云的低笑声:“这比喻倒是新奇,也不知是我们班林嘉树哪个小迷妹写的。”
乐乐在一旁说:“你怎么确定是我们班的人?”
“开玩笑,这么文采飞扬的句子不出自实验班,我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我是学生会副主席。”
诗云一抬头,正看见对面走过来的江榄菊,她挥了挥手,他才尴尬地发现好像刚才的对话,全场的人都听到了。
那头林嘉树的比赛,已是箭在弦上。
她逆着人流,跑过去为他加油。
她知道林嘉树从来不缺追捧者,赛道两旁站满了女生,热切的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遍又一遍,她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
那些女生中,有本班的,也有外班的。江榄菊的眸子暗了暗,她们似乎都比她要漂亮呢。
人的外貌其实是给他人第一印象的最直观的感受,可别再说爱上一个人是因为她的灵魂了。若没有好看的外表作加持,你会愿意去了解她的灵魂吗。
可能这也是蔡饺之以后打算在脸上动刀子的原因吧,但蔡的男神是易烊千玺啊,所以她估计钓不到了。但是大变样之后,混个贵妇圈还是有几成胜算的。
也不知是不是稿子的力量,林嘉树还真的拿了第一名。
一下场,林嘉树就奔她而来。
“小菊啊,你也太给力了吧。我跟你讲,我听到广播里那个加油稿后,瞬间自信心爆棚,战斗力倍增。跟玩王者似的,就double kill triple kill,哇,到终点了!”
“哼,油嘴滑舌的,总小菊小菊这么叫,你以为演《乡村爱情》吗?”
林嘉树接过话茬:“好啊,有机会我要进军影视圈,《乡村爱情》的女主角给你留着,到时候不许拒绝啊!”
可谁知这家伙不只是说说玩的,后来真就从音乐界转战到娱乐圈。十年磨砺,最终还在电影节上拿到了白玉兰奖,成为万千少女的梦。
据说他爆红那些年,拉动了好些相关行业的产业链,一时间应聘经纪人、化妆师的女生把门槛都要踏破了。大多是二十出头的靓女,过来应聘是碰碰运气,一睹大明星的风采才是首要目的。
林嘉树暧昧不明的话,让她鬼使神差地说出这么一句:“你的校服我不小心掉在地上了,但我不是故意的……”
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她对那件校服爱惜至极,可她偏偏扯了谎。
“呐这是你弄脏的,你要负责到底哦。”
等的就是这句话,可能她真是有点魔怔了。但愿不会像《花千骨》里的紫熏上仙,爱而不得,因爱生恨,堕入魔道,最终和白子画陌路。
她藏起了心中的小窃喜,十分淡定地回答:“既然你都开尊口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大发慈悲地答应吧,不要太感谢我哦。”
“好,那拜托你咯。”
林嘉树像是看到绿色围栏那边某个熟悉的人影,风一样呼啸地跑过去了,他大声喊:
“薇哥,等等我,一起去吃饭啊!”
江榄菊亮晶晶的眸子霎时暗了几分,可能在林嘉树眼里,她始终不如薇哥吧。她有时挺不明白的,宁铭薇那么一张普通的脸,到底哪里吸引他了。
是命吧,再怎么不服气这也是事实。宁铭薇和林嘉树很早就认识了,是同学更是朋友,双方家长也都一直热络。她呢,不过是个有点木讷但成绩还不错的女同学罢了。
江榄菊抱着那件校服回了家。
她翻箱倒柜找出一个新脸盆,把校服放进去,注入清水,洒上洗衣粉静置,发了好一会儿呆后,才仔细地搓衣服。
晾衣服时,她像在处理一件艺术品,把每一丝皱纹都抹平,然后手就触到口袋,里面好像有个东西。
拿出一看,原来是个粉色的信封,被水泡得样子有点不好看,但信封质量还可以,不至于手一碰就变稀碎。
猜都猜的到,里面自然是一封情书,模糊地只能看见几个字了:我喜欢你。
很漂亮的簪花小楷,字迹娟秀,很显然是个女生写的,但林嘉树估计还没有看到。
她想,反正也打湿了,干脆扔了吧。到时候就装不知道,打死不承认就好啦。
可能是出于自私,也可能是只是出于一个女孩子小心思。
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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