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荒野中长大,大地是我的母亲,森林是我的父亲。”
这长篇叙事诗一般的开头……看来眼前这个苍老的游侠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我能用意念形成长弓和箭矢,于是用自得的天赋打猎,从一个森林迁徙到另一个森林,一过就是四十年。”
好,按照讲故事的习惯,接下来肯定轮到他眼中的重头戏了,估计有新角色出场。我这个又旅游又写游记的老僵尸可太习惯这样的记流水账形式了。
“约莫我四十二岁那年,在当时蓝国王所在皇城附近的森林中,救助了一个受伤的少女。当时我还像现在这样什么都看不见,还记得她留着白色的短发,带着黑色的佐罗眼罩,披着绿色的披风。”
难怪他的眼睛只是单纯地发白光,原来已经瞎了嘛……还有,他说的这个少女,该不会是……算了,我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
“她的名字叫塔利亚,当时十岁。她说她本是想要刺杀蓝国王的,但意外失误后被追击,身上中箭后一路逃到了这里。”
果然如此,就是上午看的训练赛上的明星选手。
“等下,我能打断您问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不用谦让的,年轻人。”
虽然但是,我好像比克劳格您老活得久一些吧……只不过我这个僵尸,于地底下重获新生之时,我的肉体年龄就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七岁,从预科班毕业、踏上旅程之时,我的心理年龄就永远停留在了十八岁。
“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行刺吗?”
“…她说,就是看了将刺客的书,觉得刺杀国王很有意思,本来只是想恶作剧的。”
——好吧,这个大陆上各种故事的荒诞程度果然都没有让我失望。而且,这个叫塔利亚的小姑娘还真是天赋异禀。
还好不需要我来打破这一瞬的尴尬。随着微风轻轻地吹来几片细细的绿叶,老游侠接着他的讲述。
“我不知道蓝国王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不在意塔利亚所做的究竟对不对。我只是收留了她,然后,我们一起修行、打猎,一晃,就是十年。”
(当然,他跟我讲了很多他们相处的故事,不过当时我来不及记录,所以干脆省略掉了。这样的感情故事我感觉很俗套,也没有刻意记下来的必要吧。)
“所以,十年后呢,她离开你了?”
这老套的爱情小说剧情,我一猜就透。
“没错,她说,想去森林外面的世界看看。于是,我送她出了森林,然后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只是……我很想念她。”
——果然是忘年之爱啊。
“大概又过了三年,也就是到最近,我听说她报名了皇室竞技场比赛的海选,所以一路迁徙到这里,在这个树林里住下来。如果她有缘经过这里的话,我想,我们可以再次相见。”
他缓慢地吐出最后一个字,然后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灰尘。
“这就是我的故事,很高兴认识你,陌生人。”
“也很高兴认识你。”
这古板的老头内心还有点浪漫,我挺喜欢他。
我伸出僵硬的枯手,握了握他粗糙的皮质手套。
“那,不打扰的话,我先走了,克劳格先生。”
“你要去哪?”
“去旅行。”
不然我也不会匆匆告别啊。
但是旅行者就是这样,相逢何必曾相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生擦过人间万象,只是划过笔迹,在一段有一段传奇或浪漫的故事中,不过到此一游。
“那,能收下这个吗。”
他从衣服里拿出一块刻满字的皮革,递到我手上。
“如果有幸见到塔利亚的话,交给她,告诉她,在这片森林里有一个老游侠,还想一睹她如今的芳颜。”
“嗯,好的,我会尽力的。”
我将皮革放入包中,再一次与他挥手告别。
我着急离开,并不是因为赶着去下一个世界。
只是,克劳格先生的陈述,也让我想起了一位许久未见的佳人。
同样地,我丢下她独自探索大千世界,却再难以见她一面。
我亲爱的迪里奈儿,请记得,世界之外,也有一个老背包客,还想哪一天回家时,能在熟悉的墓碑下,一睹你现在的神采。
我要赶紧和他告别,才不至于让外人留意到我无意间淌下的热泪。
时间久了,独身在外,总容易煽情得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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