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作者真实经历改编(照搬,毫不夸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以下的“我”不代表作者本人。
本文将持续更新。
(二)公园与入社
出门上地铁,止不住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地铁有序而飞快地奔驰着。快到市中心公园了,我穿过车厢里如蚂蚁窝般的人群。这时候不知是哪个混蛋恶狠狠地踩了我一脚,我面不改色,依旧是用我那死鱼般地眼神凶恶地扫射身边每一个可能的“嫌疑人”,内心极为不快。今天为了见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我穿的比平常帅气很多,走之前还鬼使神差地刷了一下我脚上的那双粉白色空军一号。由于爱这双,平时去学校几乎不怎么穿……我依然保持着死鱼眼下了地铁。用手用力抹了几下鞋子,可惜已经没救了……缓慢上了地铁口,插着口袋,低着头,头上了压了一顶棒球帽,身上穿了一件印有梵高那幅《尖叫》的beaster卫衣,裤子也是普通的三条杠运动长裤,这也是我能想到最帅的打扮。然后我就见到了我这辈子见过最会打扮的人:
头顶双马尾,上身穿了一件黑底白条的水手服,红领巾扎得比路过的小学生还正。同样是黑色的过膝裙子,却搭配了白丝长筒袜,鲜明的色彩在微风中摇曳,也在我眼睛里招展。头上戴着一个半个脸大的红色蝴蝶结,再以一双黑色小皮鞋收尾。由于化过妆的缘故,五官比平时更为精致,立体。头发上直下卷的先天优势,扎马尾确实是合适不过了……
我只看了她五秒钟,便产生了大量巨大的问号:???
这是平常的她吗?这可不是我平常见她的样子:
穿着校服,扎了个土里土气的麻花辫,带了个方框眼镜,手里抱着一堆稿子,笨手笨脚地……和现在这个娇小的水手服萝莉可不太一样,不,是很不一样,根本不一样。
我认真打量了她10秒钟,惊愕让我脑子里产生了十分钟才能产生的信息量。
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等我恍惚结束了,她已经闪现到我面前了。
“怎么,认不出我了,我们前些天刚见过呀!”
“不是……我不是……故意……那个……一直盯着你……我认了好久……我以为……”我慌神了,狡辩说自己不是故意一直盯着她看的。
“哈哈!你真可爱呀!”她眯眯眼笑了,那是我这个冷血动物这辈子感受到最温暖最甜美的笑容。
“我……”我被她的这个技能和“你真可爱”吓到了,紧张而又嘴巴上长青苔,低下头来支支吾吾半天憋不出一个字。
“哟?你脸红啦?”她坏笑了一下,仿佛这个梗就是她发明创造的。
我摸了摸开了锅的脸颊,同时还摸到了锅里烧开的水,“啊?……”急急忙忙从口袋里掏纸巾,却什么都没掏出来,因为出门的时候太在意形象以至于忘记带了。
她一边从后面的小书包里掏纸巾,一边笑哈哈地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子一样指着我大笑:“算了算了不逗你玩了,”她说着帮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我们出发吧!”
她一蹦一跳地走在我前面,迈着小学生的步子。我也紧跟上去,像个生怕熊孩子走丢的家长一样。
走到了公园中心。她突然说到:“我好久没来这里了,上次还是七八年前和妈妈来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应该是本市最高的摩天轮吧?”
“摩天轮两年前拆了,因为太高了……”我有点漫不经心,没想到这是她此行的主要目的地。
“拆了吗?可惜了,本来还想……现在看来只能算了。”她后面那两个字小声得像蚊子叫,可我还是听见了。
“想什么?”我不经意间问了出去,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脸色相比几分钟之前难看了许多。
“之前是和妈妈一起坐的……”小小声地嘀咕告诉我事情没那么简单。
我终于还是问到了我不该问的点:“那妈妈呢?”那是我这辈子在外人面前情商最低的一次,毫无疑问这个问题戳中她的软肋了。
“妈妈七年前和爸爸离婚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妈妈以前是个作家,还喜欢做饭给我吃。我就是受她的影响才喜欢上文学创作的。我对于妈妈的记忆,就只剩这些和摩天轮了。这些零星的碎片并不能拼凑出一个完整的妈妈。”她在笑着,我看的出来她在很难过的笑着,说话声音十分的小。说到最后,竟闭上了眼睛,似乎在努力回想着过去。但是过一会儿,她还是放弃了,叹了口气,低下了沉重的头颅。我知道,这是一个女孩子最真挚的感情,是一个孩子心灵深处的秘密:对自己母亲的思念。
“对不起……我不该……不该打探这些东西……实在抱歉,请你……”我又慌了,平生最怕女孩子的眼泪。
“没啥没啥,都过去了……”她的脸色又回到了几分钟之前,似乎没有任何变化过,“而且,我一定会找到妈妈的!”她又抬头,看着碧蓝的天空……又闭上了眼睛……
这是我见过最美的侧颜了,毫无疑问。
我们继续向前推进,一路上聊到了各种流派,风格,形式,国家。她脑子里像是装了台3080ti的外星人。我问到一些比较偏的,她也能回答个所以然。从契柯夫,维克多·雨果这些外国大文豪,到国内近现代巨匠的鲁迅,余华,史铁生,韩寒……从古到今,贯穿中外,她都能与我攀谈一二。
这脑子里怕不是都是书,我从心底里打趣到,又问她:“你最喜欢哪一个?”
她没有任何迟疑地像是下意识地说出来:“史铁生和圣·埃克苏佩里。”(圣·埃克苏佩里是法国的近代文坛巨匠,主要著有闻名世界的童话《小王子》,小说《夜航》等)
“哦?为什么?”我的好奇心又在怂恿我去打探她的内心世界深处。
“因为……”
“喂!姓李的!”一个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人还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和漂亮女孩子约会嘛,我来打扰你们啦哈哈哈……”
在她呼之欲出之际被一个不怀好意的家伙打断了。
我没有回头,陶清茜却回头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都能让某人交到,看来某人这辈子是不可能买彩票中奖咯……嚯嚯嚯嚯……咦?这不是那个啥社的社长吗?好像是叫陶清浅?好像是这个……”
“文学社,陶清茜。”我抢在“陶清浅”前面冷冷地回答。
我低头看了看她,她脸憋的通红,好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却被腮帮子顶住了。
我看她好像很不快,我火大了:
“猪头,我只求你别在学校乱说话。”
他依旧不改嬉皮笑脸的模样说着:“错了错了,没想到大哥的反应这么激烈啦……消消火消消火。”突然他又一脸严肃地转过头去非常庄重地和陶清茜说:“你好,我叫朱梓涵,很高兴认识你。我是李泽宇的同班同学兼好兄弟,”同时他用手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和他认识四年啦,从初中就认识了。”
她也一改之前的害羞,落落大方:“你好我叫陶清茜,文学社社长,今天和李泽宇同学出来散散心。”说着她对我会心一笑。
“我今天来是来拍照的,我可是摄影社的王牌职业选手!”猪头晃了晃挂在脖子上的佳能单反,得意洋洋地笑着。他没有我高,上身只穿了一件NikeT恤,下面搭配一条宽筒沙滩裤,漏出他那两条粗壮的象腿,拖鞋使他的气质更上一层楼……哎!我怎么交了这么一个兄弟……不过人是挺好的呢,善良热心,助人为乐,就是长得没我帅,也没我高。成绩没我好,智商情商双低,有时候想一脚踹死他……
“哦哦是吗,太好啦!我们正好想找个人拍照,刚想你就来了!”陶清茜激动得不得了,虽然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想拍照的。
“那就摆好pose,我要即兴发挥啦!”猪头很高兴找到自己的存在点。
我也顺着他们两个,准确来说是顺着她,和她拍了一个午间。等我们都累了,已经过了好久,公园快要关门了。我们也就互相告别,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晚上,朱梓涵发了白天的照片的照片过来。我一张一张看着,时不时偷笑一下,笑我怎么这么傻,笑她怎么这么可爱。突然看到一张,让我愣住了:
她挽着我的胳膊,侧对着阳光,光线正好赶上我们两个的脸。157和183的身高差,她还挽着我的手臂,我们俩都微笑着,我们站在旋转木马的旁边。我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与此同时陶清茜在家里也收到了这张照片,她大笑着趴在床上疯狂打着滚……
“你可真会拍啊!”发了这条信息过去后,我张牙舞爪似乎要隔着屏幕把猪头抓出来痛打一顿。
与此同时:
“你今天很帅哦,太可爱了!”
“我想邀请你加入我们文学社。”
我笑了一下,抱着枕头,呆若木鸡地坐在沙发上。过了好久:
“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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