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阿澈,你是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的?”
江厌离端上满满一碗莲藕排骨汤,看着桌边自在的晃着腿的江澈。他怀里抱着两只洗干净的狸花猫,正得意扬扬的哼着小调。
“今天是阿澈的生日~”
“生日快乐,阿澈。”江厌离抿嘴轻笑,“我已经给阿爹阿娘阿澄和阿湛写信了。你这小捣蛋鬼呀,真不让人省心。”
“啊?”江澈歪过脑袋,“姑姑你可别跟父亲说呀,他老打断我腿呀,好可怕呀。”
“好啦好啦,别闹了,快吃饭吧。”江厌离用勺子舀上满满一碗排骨,骨肉分离,香气四溢。江澈忍不住馋虫,扔下两只猫就自顾自的喝起来。叶浅被金光瑶带来坐在另一边。江厌离笑道:
“要去看看阿凌吗?”
“阿凌?”江澈眼里闪过一道亮光,“他在哪儿?”
于是这小孩又扔下喝了一半的排骨汤,啪叽啪叽跑去看婴儿去了。
竹木做的婴儿篮里,一只白白的奶团子睡得正香。
江澈好奇的踮起脚,扒住婴儿床的栏杆,对江厌离道:
“姑姑,他好小啊。”
“阿澈小时候也是这么小的呢。”江厌离揉了揉江澈的脑袋,笑道。
他被安排到明天就走,有在兰陵驻扎的江家车马来接他回去。可是叶浅却留在了这里,他是金家人,他的母亲是金子勋的妹妹。而在两年前的伐温之战里,她被安排去救助伤员,死在了温家的乱箭之下。
也就是说,他是金子勋的亲外甥,舅甥俩茫茫然安排到一起见面,尔后相顾无言。许久,叶浅抿唇,轻声道:
“舅舅。”
金子勋将他抱了起来。
这一层关系给给了叶浅一个身份,他是兰陵金家的子弟,江小公子的朋友。而他的母亲,自始至终,也无人记起。
他只知,也稀里糊涂的明白了。金子勋与他母亲的母亲,也就是他的外祖母,是一个布衣,毫不起眼的布衣,一个郎中的女儿。却因为天生极为动人的外貌,在一次围猎中路过,惊鸿一瞥,一见钟情,沉鱼落雁之貌,一下便被金家大公子相中,嫁入了兰陵金氏。
夫妻恩爱,喜结连理,生有一男一女,本应是家中幸福美满。然好景不长,金大夫人跟随他父亲当了半辈子的郎中,救人无数,自己却身患重症,病情突发,死于非命。那个时候,金子勋才六岁,而他的妹妹,当时也不过三岁。
幼时丧母的经历给了两个孩子成长的动力,早早的草草的成熟。金小妹资质平平,不宜修炼,便着娘亲的道,潜心学习医术。而金子勋则是在生父的教导下努力修炼,兰陵金氏如此庞大的家族关系里,终于有了他一个金子勋的名分。
也算是出人头地。
可是令他父亲恼火的事,金小妹及笄之年,应当谈婚论嫁的时刻,却看上了一个买煎饼的少年。这少年生得高大,从祖辈起便开始买煎饼。一直到后来,爷爷卖煎饼,父亲卖煎饼,然后到了他,又接手父亲的生意,在邻里街坊卖煎饼。金小妹长的胖,自然也爱吃,又喜嗜饼。执意要嫁给一个乡野村夫。为此与她父亲决裂,收拾了东西和嫁妆离开了金家。
金子勋的父亲扬言要与她解除家庭关系,从此再也不认她这个女儿。然而每逢年过节还要悄悄派人给她备些庄里未曾见过的稀罕玩意儿,他生怕从小娇生惯养又长得肥肥胖胖的的女儿住不惯乡下穷苦的生活。而金小妹也同样放不下养育她长大的父亲,也是每逢年过节,便寄来郎君亲手所制的煎饼。口头上的争吵也化解不了父女之间割舍不断的浓浓亲情。
然而金小妹本身便不足以引人注意,嫁到镇上三年,也早已有人忘记她姓甚名谁,甚至是不知金家还有这等的人物。
可是金子勋知道,他也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他的妹妹。两年前他曾悄悄的跑去镇上敲她家的门,金小妹在她丈夫开门后更加喜出望外,抱着刚刚满月的小叶浅给他看。
那时的叶浅那么小,小小的一只,藏在红色的褥子里,睁开一双蓝色的眼睛朝他看。
那双眼睛遗传了金小妹的丈夫,金小妹的丈夫也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蓝的像水,蓝的有些温柔。
那时的金小妹还很年轻,虽然胖归胖,但是胖的有韵致,哪里该胖、哪里不该胖,抱着孩子的她整个身上便增添了一种母亲便有的温柔的神圣感。她被她丈夫养的白白胖胖的,笑起来嘴角的酒窝深深的。
这是他的亲妹妹,他爱她。
这是他亲妹妹的孩子,他也爱他。
那个时候那么好啊,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三年后,伐温之力围攻不夜天城,军粮供应不足,后备厨务和救助站人手又不够。于是金小妹和他丈夫便带着他们的孩子一同搬到岐山脚下的监察寮里,为沿途经过的盟军带去了十几石的伙食,隐匿姓名从而不被人知。
人们只知道岐山脚下藏着一家盟军,为修士备齐了振奋士气的口粮。
沿途遭到截杀的受伤的修士使金小妹心底无比动容。与丈夫简短告别后,不顾丈夫的劝阻,扔下尚是孩提的叶浅,只身一人背着一只大大的医药箱来到不夜天城,换上一件朴素的黄衣,自告奋勇要去救治伤员。
在后厨她与一个身着紫衣的姑娘很聊的来。紫衣姑娘擅长做汤,她就会做饼。二人一同去给江家和金家的盟军送菜,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金小妹见紫衣姑娘总是盯着一位金家嫡系公子去看,于是笑道:
“姑娘有心仪的公子嘛。”
紫衣姑娘脸色一红:
“不不不……我……我……”
纠结了大半天,她又问金小妹道:
“那你呢?”
“我?”金小妹坐在一块大青石上,两手放在身后撑着地面,笑道:
“我家公子在山下,孩子都两岁了呐。”
紫衣姑娘掩嘴轻笑:
“姐姐的生活好幸福。”
金小妹盯着她,歪着脑袋,笑道:
“姑娘应该是哪家大家闺秀悄咪咪来的吧,不想叫人知道。”
“姐姐谬赞了,还是不要告诉别人的好。就当是答应妹妹的一个请求,可以吗?”
紫衣姑娘拉着她的手,轻声道。
“好好好。”金小妹咧嘴笑着,嘴角的酒窝笑得甜甜的。
后来,金小妹走了,留给了紫衣姑娘一张新做好的葱油烧饼,可是她人却不知哪里去了。紫衣姑娘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后来有侍女告诉她,她背着她的医药箱,跑前线去救助伤员了。
她看见了金子勋,于是慌慌张张的把帽子戴上。可是纵使她遮住了脸,那永远不变的身材和他们的母亲所遗留下来的医药箱还是叫金子勋一眼便认出了她。他慌忙的拉住她的手,万分惊喜震惊又激动的道:
“小妹?”
金小妹却只是愣了一瞬,片刻,她缓缓抬起头,一双眼睛平静的看着自己的兄长,道:
“哥哥。”
金子勋瞳孔一缩,无言。
金小妹平静的看着他,忽然伸手,一把抱住了他。
金子勋愣住了。
哥哥。
我要去战场了,祝我平安。
可是金子勋从来都没有想到过,那竟是他有生之年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妹妹。
当温家的箭雨朝着他们的营地袭来时,他心里第一个念头便是:救妹妹。
可是妹妹不见了,他救出了一个又一个挣扎的人。有江家的,有聂家的,有蓝家的,还有蓝家那个胆小的叛徒的苏涉。他一把将他从灾难中扯回来,然后在苏涉惊讶的目光下,头也不回的冲向火海。
“妹妹!”
妹妹不见了,熊熊烈火中,还有救出的人群里,他再也找不到一件淡淡的朴素的鹅黄色的长衣。
“金子勋!回来!”
金子轩火了,冲进火海,将暴怒的他猛然拽出来。
“还我妹妹!”
金子勋一拳打在金子轩脸上,火辣辣的。
可是滔天的大火、满天的箭雨、此起彼伏的喊杀声、惨叫声、呻吟声,将他的两滴热泪埋没。盟军撤军了,火烧过的地方留下了一片又一片焦黑的白骨,没人听得见他的呼喊。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妹妹到底是谁,姓什么,长什么样,又在哪里。
三日后他独自一人返回了那处废墟,在满地的残剑中,他找到了一块褪了色的满是灰尘的黄色衣布,还有烧的只剩一个框架的医药箱。
可是这次他没有哭,他轻轻的将那医药箱抱起来,他将那片碎衣轻轻的捧在手心,像是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他下了山,和自己的妹夫一齐在年仅三岁的小叶浅不明所以的目光下、在那香案前,对着案上小妹生前的画像,和那医药箱前的那件碎衣片深深的磕了下去。
小叶浅小心翼翼的扯了扯爹爹的衣袂,轻声问道:
“阿爹,阿娘哪里去了?她怎么还不回来?”
叶大伯揉了揉他的脑袋,道:
“浅浅听话,你阿娘是个大英雄,她去了前线,打温狗去了。等到什么时候温若寒死了,天下又太平了,阿娘就回来了。”
到那个时候,你就明白,世界上有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值得任何人去敬畏,那就是责任。
可是小叶浅成长的很快,他渐渐的明白,阿娘不会再回来了。
虽然阿爹什么都没说。
他也不知道阿娘曾经长什么样子。
后来,他们搬离了岐山,一路向南。来到了水深火热的乱世之中,最安全的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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